強制移住:臺灣高山原住民的分與離(Forced Relocation of Taiwanʼs Highland Indigenous Peoples , 葉高華)
"強制移住"如書名,顧名思義,"強制移住"即是指原住民被迫遷離原本的生活空間至指定地點.本書聚焦於日治時期針對高山原住民實施的大規模集團移住政策.集團移住是台灣日殖時期執行理蕃所施行政策之一,目的在系統性規範原住民居住地區與移住計畫之執行,達成"理蕃","林政","拓殖'三大目標.1895年日本控制台灣之初,在民政要領中就提及"台灣將來之事業要看在蕃地,若要在山地興起事業首要使蕃民服從於我政府.".但是,一開始執行"撫墾制度"的政策效果不佳,透過給予種子.農具,設置特定開墾地.促使原住民羨慕.開始學習平地耕作方式.此時期已有部分地方政府實行小規模的移住.初期的移住行動主要出於行政管理的考量,藉此集中原住民以利掌控與懷柔.
但是因為原住民的習俗生活習慣與基本執政者主張"撫墾"那套多有不合,所以實際執行效果不佳,於是在後來府庫充實下,改以鎮壓方式替代安撫,最終導致原住民抗拒繳槍的一連串武裝對抗事件.於是在1914年有學者提出"理藩意見書"主張以教育,衛生,威壓,蕃社合併遷移,土地調查,編入普通行政區.勞役及蕃政統一等政策來"撫育"原住民.同時利用警政體系實施積極的理蕃措施以及強制的同化政策.1919年,集團移住之統治方針開始實施,但霧社事件於1930年爆發後隔年,發布檢討後之"新理蕃政策",集團移住開始以較大規模進行.本書"強制移住"主要談的就是1931年之後的集團移住政策的變化,與原先移住政策目的的差異,及其對於後來原民生活,與社會的影響.
作者起筆即質疑矢原內忠雄以"資本主義化"作為解釋強制移住政策主因的說法,認為此觀點過於單一.也就是前面,我們提過理藩,林政,與拓殖三大目標中基於拓殖,林政等經濟考量是移住政策推動的主要動機與目標,而後期基於霧社事件,這個移住政策因為執行後的結果,被認為潛藏一種分化作用的目的,就是一些歷史論述主張移住政策後期造成某些原住民部落被拆分成數個小單元,將其移住到不同的地方,其目的是為了將原住民的部落力量打散,如此,便無法以群,社,或者部落集體的力量來對抗日本執政者.而本書作者葉高銀提出更多關於日方是基於理藩需要為主導的可能理由,所以他盤點了當年台灣主要的五百多個藩社沿革,透過歷史記載的移動,人口,生活等概況來挑戰移住政策曾經執行政策主調改變的可能與因子,一方面試圖打破矢原內忠雄"資本主義化",與松岡格"地方化"等單一因子來解釋移住政策的模式.同時,透過移住結果反推,找出當年可能拆解原住民部落的其他主要原因,而這些因子主要還是基於理藩需要,一個"教化"的根本追求,當然,如果讀者不滿意於文明史觀者的論點,從人類學的觀點也可以把作者所謂的"教化".看成疑似是殖民者的統治手段,此地暫時不糾結於此種可疑"名詞".
作者推論的方式透過的是現代地理學地理資訊技術,與當代簡單的統計分析.他找到了1931年後影響移住政策的幾個因子.從原住民移住後的分佈結果來看,作者發現並不是所有的原住民部落皆被移住,也不是所有的移住原民原部落皆會被拆分,如此便需要去思考一個問題,哪些原住民部落會最優先被強制移住?基於什麼理由?為什麼有些部落會被拆分,離散東西,從此可能就失去了過往的連結,與部落關係?這真的是基於分化政策嗎?當然,科技不可能產生主動的解釋因子,這還得從歷史的現實裡找,於是作者遍歷1930年代霧社事件後的發展,首先找出發現了原住民在此之後從山上移住到山腳成了一個新的聚落結果,於是回推到歷史文本中,發現霧社事件後,殖民政府的官員因此大幅的遭到更替,新的總督太田正弘宣告宣示將以霧社事件的善後方法為其施政課題,經過將近一年檢討,總督府於1931年12月28日發布"理蕃政策大綱",將集團移住列為施政重點之一.從此,大量高山原住民被迫離開傳統領域,遷移至山腳地帶.但為什麼?"理藩政策大綱"第五條"對此有所解釋,"藩人的經濟生活現況雖以農耕經營為主,但大多是以及為幼稚的輪作法,未來應進一步獎勵集約式的定耕,或實施集團移住,以改善其生活現況,並同時謀求經濟上的自主獨立.另外,關於蕃人的土地問題必須最為慎重考量,以期不至於壓迫其生活條件."
爬梳歷史,找到了正是大規模更換執政官員與輪替時,一位叫做岩城龜彥的農業技師進入了理藩課,他是一個水稻種植的信仰者,於是無巧不巧的在這時間點恰好有機會建議並主導了這個第五條的施行.原住民的旱地種植在日本人眼裡是浪費地利,收成有限,且必須透過休耕才能進行的一種落後農業模式,於是改善原民經濟生活,同時改變原民經濟生活的一種方式,在他們看來就是種植水稻,一方面是收成量替代,另一方面恐怕就是書裡沒說的,可以替代減少漁獵活動而讓大面積林地於殖產作業有利.但是種植水稻也有必要的環境條件,一方面是水源問題,一方面是耕地面積問題,從理藩政策上的過往政策執行上,預計給每個原住民的耕作保留地是3公頃,而後作者的研究在這裡發出了他的統計結果,在這個新的理藩政策之下大規模移住基本上就是為了達成這個新的第五條政策,於是乎,那些原住民地區原本居住地坡度過大不利水田開闢與種植,或是原先旱田種植面積過大,過於仰賴旱田為生的部落,將會被優先強制移住,請留意這裡指出坡度與旱地面積兩因子作為主體是作者根據統計分析的推論,並不是真的曾寫在任何法律或政策條規中.而統計結果出現之後,作者再回推現實面,看看歷史文獻中,所有被強制移住的部落原先居住地的狀態後,確實發現與統計結果相似的這種特色,原住民原居住的地點高度越高且坡度相對大的地方,或者當地以旱田為主,完全沒有或不可能種植水田的部落,被列入移住的可能性便是越大,作者以此推論移住的目標是以為農業,經濟生活改良是主因,而教化只是附帶的作用.
而進一步就要分析移住的部落為什麼有的會被拆分?原因其實與上面的理藩政策預設每人的生存必要3公頃有關,因為移住不是單一個人的問題,基本是涉及整個部落,所以選擇的新住點,一方面需避開可能發生天災,比如洪水,土石流頻發之地,另一方面要滿足政策的根本就是每人3公頃, 然而,滿足每人3公頃耕地的理想條件並非易事,因此在實務上經常出現某些部落無法整體遷移,只能拆分至不同地點的情況,少數的部落中某些家庭就自己選擇去往其他地區,或著政策上找到的新地點不能滿足整個部落,於是便被強制拆分成幾個不同的新移住地.當然,這裡面也並不如此簡單只是數字問題,因為原住民之間本來就不是全部一團和氣,某著落與另一部落可能長期是仇敵關係,因此移住的新地點,且可能同時有這方面的考量,這本書在中段之後細列了各個原住民族包括布農,泰雅,太魯閣,排灣, 魯凱族中的不同部落的移住狀態,分佈,包括了許多圖表,頗值得參考,而相關的文本中,與最終移住後分布的部落型態,多少都會涉及元部落間的仇敵,或者友愛關係,所以,我以為這個可能應該也是移住政策實際執行中可能有考量,但是書面上只能以個案說明,很難形成一種解釋因果的必然性,因為關係的仇敵與友愛可能是會變動的,牽涉到通婚,或者相關其他友敵部落間的間接關係的變動.所以,依據作者的推論,之所以形成有的部落被拆分,只要的原因就是找不到能夠容納整體部落每個人3公頃保留耕地的需要,所施行的不得已現實作為,並不是真的是以分化原住民力量,減少部落對抗日本殖民政府可能這樣的角度出發,但我以為這裡頭多少還是有一些個案會涉及這些部分,連作者舉的布農族例子裡都有一個"台灣最後未歸順藩"Tamahu的說明,即便到了民國時期,也有單一個案的耆老原住民不願意接受新的移住,顯然這種情節或情結並不是這個講集體化,文明化生活的現代國家觀點的研究能說明的狀態.從作者的角度來看,部落的拆分並非出自統治陰謀,而是現實土地條件與政策標準,如每人3公頃耕地無法同時滿足下的次優解.
至於被作者列為重點,特別拿來說明的時間概念,個人以為並非不重要,但這似乎拿到哪個歷史事件說明,都能合理解釋,以至於我以它甚至與本書相關性不高.以主張某些政策非某特定政府,官員的絕對影響,決定能力能主導一切事務的走向,這固然不假,但是,若把視角拉高,岩城等人來台灣所做的就是"理藩",他不論只是個專業技術從業者,抑或帶有政治信仰什麼的,其實未必要緊,因為他就是執政者的官員,哪怕只是幾技術官僚,所以重點就是當你把"理藩政策大綱"那八點全部攤開來看時,第一條" 理蕃的目的是為了教化蕃人,安定其生活,並使其能一視同仁地沐浴在聖德之下",明白的表現出這種現代文明優越的視角與觀念,它的目的是要使藩人沐浴在聖德中,而不是什麼原住民視角,即使就只是一個水稻種植,誠然,從字面上來看沒有分化目的的陰謀詭計,但是從原民離散視角來看,它最終就是分化,創造了某些的割離,切斷的長期可能的相互關係,但這卻是執政者文字上的"教化","聖德",差異是你從哪裡看?
當然這本書有值得閱讀的部分,就是那些在外人看來頗爲枝節的不同原民族各個部落的遷徙移住的時間,移動方向,移動標地,透過文字,與地圖的描寫呈現,讓我們更清楚這個島上曾經有過的一群人非自願性的被迫移動狀態,與這些大範圍移動後所形成的原住民部落分布狀態,以及其後國民政府在設立山地鄉時需被迫的遷就這些早期的移動切割,而當不能符合這種現況狀態後,一些原住民因此被迫成爲平地鄉中的困苦人,而陷入了更深一層的家庭個體離散轉態,這該是本書很值得去細究的部分.
另一個引人真正深思的是,所謂的原住民就是一群原本與我們現代沿襲下來的這種文明傳統不太一樣,是走向另一種發展路徑的人類,我們要描述他們,就只能限制在我們已知的認識論範疇裡,看起來遠大寬闊,其實可能反而是限制,因為我們甚至連原住民該怎麼分群分社,都不能切割清楚,那些自以為是的排灣,魯凱的分類結果,只不過是自認文明者自以為是標籤法,從本書中不少原住民的自我認同裡,我們就發現了許多在他們看來莫名其妙的歸類,所以你今天要告訴他們說,我們幫你們移住,是在協助你們邁入文明,做個現代人,開化,能夠吃上稻米,不再出草,但這究竟是一種真正為對方文明好,還是這是藉新進文明殖民的力量與希望,來教化低等文明的同時,又順便改變創造出一個自己想要的能獲得的擴殖與經濟環境.只是也許這樣的期望並未真正的付諸文字,卻是一個當時官員間頗有默契卻不說破,默默執行的政策,也或者它只在幾個高層的商討與共識裡,而並不存在我們還沒有發現,或者已經根本不存的文獻裡.
本書讓我意識到人類學家的某些論述的真正意義,在這些人眼裡,原住民的"被移住"不僅是一個行政政策,更是殖民政權以文明之名實行空間暴力的歷史過程.那些看似出於經濟改善與農業改良的理藩理由,實則在剝奪原住民生活方式,斷裂其社群與記憶連結,而這種說法是與本書隱藏殖民統治存有的的"文明","教化","美好生活","良善"價值觀點,是完全不一樣的視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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