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 星期一

大師失格:如何在人品與作品之間劃出界線?


大師失格:如何在人品與作品之間劃出界線?(Drawing the Line: What to Do with the Work of Immoral Art-ists from Museums to the Mov-ies,Erich Hatala Matthes)

              加拿大女作家孟若(Alice Munro)逝世後,她的女兒公開指控她曾知悉自己遭繼父性侵,卻選擇沉默與縱容,這一消息讓許多讀者心碎.因為這些人與孟若的小說之間有深厚情感,她筆下那些女性的掙扎,婚姻的暗湧,曾令人共鳴不已.然而,今傳因她的沉默致失德,這是否會迫使許多讀者不再閱讀她的作品?而只是路人閱讀層級的我們能否如同什麼都未發生過一般,繼續欣賞她的文字之美?這種困境正是"Drawing the Line"所探討的核心問題.

              作者Matthes並沒有在此為讀者提供一條清晰的標準線來決定閱聽者否該與失德藝術家"劃清界線".失德與失藝究竟有何種關係人言人殊,有人以為失德者必然失藝也有人堅持兩者可以截然分離.Matthes 在書中舉出多個案例逐層分析,卻依然無法為公眾劃下一條清晰的界線,因此與其說,這書的目標是找到這條線,還不如說,作者是試圖剖析我們在藝術家與其作品之間的可能情感糾葛,讓讀者自己來發現自身對於這個問題的認識與答案.他認為這種判斷極度依賴我們個體的情感距離與價值偏好.對某些人而言,"藝術"與"藝術家"密不可分,而對另一些人,作品與創作者可以分離對待.因此,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切割方式,並不存在一條絕對正確的公眾切割線.

               在思考藝術家與作品的關係時,Matthes的討論也讓人聯想到一些經典的文學與美學理論.例如法國思想家羅蘭.巴特在"作者之死"一文中指出,作品完成後便不再屬於作者個人,而是交由讀者自由解讀.換言之,我們對作品的理解與欣賞,並不需要追溯創作者的道德品質或真實意圖.相對地,傳統的傳記批評則認為理解作者的生平背景有助於深入詮釋作品,因為作者的價值觀.經歷和信念會滲透到作品之中.這兩種觀點的張力,恰好反映了我們對"失德藝術家"的分歧態度,究竟要不要讓作者的道德問題影響我們對作品的判斷?此外,20世紀的"形式主義"(Formalism與後來的"新批"(New Criticism)都強調應該將作品當作一個獨立的審美結構來分析,而非僅僅是作者道德或性格的延伸.Matthes的觀點與此頗為接近,他主張我們無須強行否定作品的價值,只因作者有道德瑕疵.這些哲學視角提醒我們,作品與藝術家的關係從來不是單向依附,而更像是多重層次的網絡,既有情感連結.也有形式上的獨立性,讀者可以依據自己的價值觀決定要站在哪一端.Matthes的態度更接近於形式主義與"作者之死"的觀點,他並非否定作者的存在,而是提醒我們不必將道德瑕疵投射到作品本身.

              當我們知道某藝術家的道德敗壞時,是否會覺得其作品的藝術價值因此貶損?Matthes指出我們的道德反感不必然等同於作品本身的缺陷.藝術作品的審美成功與否,取決於觀者能否以創作者期望的方式去感受作品.例如,一首帶有種族歧視的歌,若要求觀眾感到"這種歧視是幽默的",較有感知的人可能就會在道德層面抗拒"發笑",此時便會削弱作品呈現的美學力度或是作家創作意圖的可能,但若藝術家只是展現,而非鼓吹歧視,作品可能仍保有藝術張力.然而當藝術家的失德行為先為公眾所知,此時是否會讓觀者無法再沉浸於作品,這個問題就變得微妙起來.比如希特勒的畫作並無惡意,但鑑於我們對其歷史罪行的憎惡,是否仍能心無旁騖地看待他的寧靜風景畫?Matthes提醒我們藝術與道德之間並非天然隔絕,其間的聯繫常取決於觀者的心理感受,而非作品內在的品質.也就是說,我們的審美經驗並非真空,它不可避免地受道德情緒影響,這種干擾有時會削弱作品的美學力量.

               於是這裡就立即衍生了一個問題:如果我繼續閱讀孟若的小說,是否意味著我成為了她失德行為的"同謀"?如果是,那是否我也成了一個失德之人?Matthes認為這種同謀概念值得辯論,他認為從個體行為看,普通人買一本孟若小說,對她的經濟支持微乎其微,但若形成粉絲群體的集體行動.則可能發出"支持孟若"的社會信號,所以在某些時候,這個集體性的行為確實可能有那種"同謀"暗示.然而,生活中我們早已與各種不道德行為相互纏繞,如果要依嫌疑犯的標準,可能會有許多可怕的衍生對應質疑,比如消費低價連鎖時尚,可能意味著默許血汗工廠,使用某些電子產品可能與環境破壞有關.因此如果要求完全切割所有道德瑕疵,可能使我們幾乎寸步難行.Matthes主張,我們可以自主選擇何時採取抵制立場,這既是道德信號,也是個人價值的展現,而這不意味著每個人都必須追求"道德純潔"而全盤否定所有失德藝術家的作品.

               "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常被用以封殺失德藝術家及其作品.然而Matthse提醒我們,取消是一把"鈍器",它未必能遏制不道德行為,反而可能殃及無辜的欣賞者.並導致對藝術多樣性的壓抑.關鍵不在於是否一刀切地封殺藝術家,而是我們能否在承認其道德過失的同時,仍然看到其藝術成就.而且藝術作品,特別是現代影視作品,往往牽涉的相關工作者甚多,如果因為其中一位知名藝人成了失德者,作品就要面臨被取消,那將會牽連到許多無辜的合作者的經濟生活,與藝術生命,Matthse在此的提醒是我們需要的不是"道德清洗",而是更審慎的思考,如何在藝術,道德與社會責任之間取得平衡.

                Matthes對"取消文化"持批判態度,認為它往往過於簡化複雜的道德問題,把藝術家的整個生命與作品都歸結為單一的"罪行標籤",這種做法不僅抹殺了藝術作品的多層意義,也剝奪了觀者自行判斷的空間.他指出,取消文化在本質上帶有"集體審判"的特徵,這種審判並不總是基於深入的理解,而常被群體情緒,社交媒體的輿論浪潮或短暫的憤怒所推動.這類現象有時會導致"道德表演",人們急於透過公開抵制來展示自己的道德立場,卻忽略了真正解決問題的方式.此外,取消文化也存在一種"靜態化"的風險,它傾向於把一個人的道德瑕疵視為不可赦免的終點,而不給予藝術家反省,改正或再度被評價的機會.Matthes強調藝術家與作品的關係往往是動態的,創作也可能隨著時間改變其意涵.我們若一刀切地拒絕某位藝術家的全部作品,就像是試圖在歷史上抹去其存在,這不僅對文化傳承有害,也可能讓後人無法從作品中反思道德與人性問題.更進一步地的說,取消文化的"全盤封殺"常會引發反效果,讓被封殺的藝術家及其支持者以"言論自由受迫害"為由進一步獲得關注,甚至被神話化.Matthes認為更有效的方式,是在承認藝術家過錯的同時,藉由批判性閱讀與公開討論,讓作品成為探討道德困境的契機,而不是用取消文化把問題掃到地毯下.在社交媒體加速傳播與輿論審判的時代,取消文化往往更像是一種道德宣告,而非真正解決結構性問題的手段.

                 做為讀者,我們對藝術家的喜愛中常夾雜著信任.一旦他們失德,這種情感的崩塌就如同"被背叛".但背叛是否必然意味著徹底割裂?Matthse認為我們完全可以重新定義與作品的關係.既能批判藝術家的道德問題.又不必因而否認過去作品曾帶給我們的美學與情感價值.換言之,我們的態度可以是動態的,允許自己在情感與理性之間找到平衡點.Matthse的討論啟示我們,對於失德藝術家與作品之間的關係.沒有一條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切割線".有些人可以輕鬆分開欣賞作品與批判藝術家,有些人則因情感受創無法再閱讀該藝術家的任何作品.這並非誰對誰錯,而是我們各自的情感狀態與價值選擇使然.更重要的是,Matthsey並不主張我們追求一個"公共標準"來判斷所有藝術家是否值得被欣賞.這樣的標準不僅難以達成,還可能壓抑個體自由,忽視欣賞者內心的複雜性.相比之下,將判斷權交回給個人,由每個人自行劃定自己的界線,或許更能尊重藝術的多樣性與道德感受的多元化.

                  心理學上對藝術家的情感投入往往類似於"準人際關係".讀者或觀眾雖然與藝術家素昧平生,卻會因作品中投射的價值觀與情感世界,建立出一種"單向的親密感".當藝術家的道德敗壞被揭露時,這種單向的情感投射就像一段親密關係的破裂,會產生背叛感.這種背叛感之所以強烈,是因為作品曾給予我們慰藉,啟發或美感經驗,而現在我們不得不懷疑.那份美好是否是假象?是否來自一個不值得信任的人?Matthes認為這種心理衝擊不應被忽視,因為藝術欣賞並非純理性行為,而是情感與價值共鳴的體驗.如果藝術家的失德與作品內容存在強烈矛盾,例如一位以描寫女性尊嚴著稱的作家卻默許性侵事件,這種"認知失調"會加深讀者的失落感.某種程度上,這不是對作品的單純審美判斷,而是對曾經相信"作品即人格"這種信念的一種幻滅.Matthes建議我們允許自己面對這份幻滅,而不是強行切割或壓抑情感,而是在理解與批判之間,嘗試重新建立與作品的關係.

                讀完"Drawing the Line",一個初淺的感覺是無論是對孟若,還是其他失德藝術家,人們都不必強迫社會整體硬要針對此人找到一條"絕對正確"的藝德雙星的界線.藝術家與作品是很難徹底完全分割的,複雜度過高.但我們個人對作品的回應卻可以是自由的,多樣的,自我的,因為它可能會牽涉到個人的情感涉入狀態,或是其他攸關因素可能,因此最終的問題可能不是"我們能否切割",而是我如何與自己的情感,價值觀和審美經驗相處,並在其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判斷方式.另一個引發個人思索的要點是,這裡的中文書名以"大師失格"為主體,這是否意味著只有那種廣為人知的藝術家才會牽涉這個問題?還是任何一位藝術家皆有可能面對此問題?我記得國內me too風潮之中,許多電影導演都因為涉及性侵醜聞入獄,但似乎也沒許多人討論"是否拒看其影片"這方面的討論,都能繼續拍電影創作,競逐獎項,或是新作品依然在市場上公映,究竟是因為他們作品太小眾,沒太多人關注,還是國內根本不太重視這本書所討論的這個議題,這大概也是值得關注,一個有趣國內特殊社會現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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