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掠奪?:考古、探險與交換,博物館寶藏來源的多重敘事(Plunder?: How Museums Got Their Treasures,Justin M. Jacobs)
"大掠奪"旨在說明一件事,就是作者認為絕大多數當今藏於西方博物館,美術館中的非西方文物與美術作品,原始取得都不是非西方人想像中的來自戰爭掠奪,或者暴力強佔,偷搶拐騙.而是當年西方與非西方人士間在合於某種雙方認同的價值觀基礎上的交易,交換中取得的.因此,他認爲今日許多非西方國家呼籲那些西方博物館返還當年非法取自該國的文物,是毫無道理,且是某種時代價值觀錯置的行為.
作者的價值邏輯很清楚,就一個,反對"以今論古".當代人不該以此刻的價值觀,道德觀,歷史觀,民族觀去驗證過往歷史人物的言論,行為,與思想價值,應該以還原本來的歷史語境,去對待當時的人事物.在這樣的邏輯之下,作者得出了推論: 除了少數因為主動或者被動發動的兵災,戰爭,於戰事過程,或佔領他國期間內強取的他國文物外,那些在西方博物館,包括大英博物館,大都會博物館中的非西方文物,都是在可能的外交饋贈,私人交易,捐贈,考古探尋中,以合於當時雙方的價值觀取得的,因此非西方國家對此無權利要求返還.
我同意Jacobs提出的不該"以今論古"的觀念,包括道德觀,歷史觀,民族觀去檢驗100多年前,甚至200多年前的人的道德行為,民族思想面貌.更不該讓進今日的政治正確框架去評價當年的歷史人物,這種張飛打岳飛的評論確實應該被約制.但是,我以為,人類本質上應該存有一些基本符合團體生活的價值邏輯,與道德觀點是自信史開端至今日一體適用的,不可能毫無標準,比如榨取,偷盜,拐騙,並不會是因為處於古代,或者物質條件稍遜的時代,地區,便要被視為合理.同時,一些現代的價值觀,雖說是只適合在今日做全球性普世觀念的認定,但這些觀點顯然也不是在特定時間瞬間就插進了某些地區中人民的認識論,價值體系中,它必然是逐步浸潤演化的型態,從點到線,再到面的擴張,最終才成為某地人民普遍同意的認識論,或者價值觀點,因此,從這個角度,我以為這本書的某些論點顯然有些值得去商榷的餘地,比如一些人文主義,人性價值會隨時代而向現代趨近,但在本書討論的地區,人民,這些新的,由西方初始所生的新文化觀,人文觀,在被掠奪文物當地的認識上它非零的開端,我們變應該在當時當地,以一種普遍的時代認識去體認它,評價它,而不是如作者這般將它約化成全有,或者全無的狀態,以致於,我以為這本書以偏概全的說了許多我以為有誤的觀點.Jacobs的論述過於依賴"相對主義"的遮蔽效果,把一切價值差異歸為歷史語境,而忽略了人性中普遍的倫理底線.更何況,現代價值觀的形成並非突變,而是經歷長期的滲透,演化,轉化.即便在十九世紀的"被掠奪"地區,也已存在某種道德自覺與文化自主的萌芽,不能一筆抹消.
首先,我以為這本書最大的論點疑點,在於合理化啟蒙對於蒙昧的隱形掠奪,而且非常有意的將這種隱形掠奪解釋為在雙方同意的價值基礎上的一種交易,或者交換.個人其實對這本書許多的文物品取得過程的交易,或者交換認識是有疑義的.我就舉一個普遍不能為重大接受的例子來說明這種弔詭現象.就約在本書所描述的許多探險尋找文物同一時期或者更早,有許多歐洲人以現代工藝製程的玻璃珠,或者織品與非洲當地土著交換黃金,象牙,或者作為買賣奴隸的費用.你說非洲人不同意這樣的交易嗎?顯然不是,這明顯是雙方合意的交易.但你說這符合人這基本的人性體系的價值,或認識論嗎?顯然這裡面的不合理根本就不是什麼人們道德體系的問題,這種交換裡頭明顯帶著啟蒙文明對於蒙昧主義的一種欺凌,傲慢,與壓迫: 誰叫你落後?!愚昧!沒有發展出相應的科學文明,沒能產生一種清楚又具前進的新時代價值評判基礎,所以活該被人家"以屎換金.Jacobs在本書中所有的交換邏輯都鎖定在因為"你同意",所以他認定當時交換價值是平等的,因此推論這些交易裡面不存在欺騙,偷盜,拐賣.但,我們只問一個問題,同一時間,若以東方屎換歐洲金,西方會同意嗎?當時的德國人會同意以東方玻璃珠換黃金嗎?很明顯,這種交易就是擺明欺負蒙昧者,騙取無識落後的族群,且擺明瞧不起一整個族群的那種欺騙.在25年前,網路剛興起成普遍人的生活必需品初期,宣傳上曾有人用迴紋針透過層層交換最終換得一間屋子,但不論是當時,或者現在,我們都知道一根迴紋針是不可能直接換到房子的,這是因為現代人類雖有訊息差,但普遍早就脫離蒙昧狀態.如果說現在能用迴紋針換一間屋子,那會是怎樣的交易雙方?若不是蒙昧者為其交換的一方,就是其中一人完全不缺錢,覺得這種交易值得,但西方會是那個不缺錢的文物搜集者嗎?顯然不是.Jacobs 企圖將"啟蒙文明"對"蒙昧社會"的結構性壓迫,包裝成"雙方合意的交換".這種論調表面上尊重歷史脈絡,實際上卻是對權力不對等的"隱性掠奪"進行合理化.在知識與技術極度不對稱的情況下,合意的形式掩蓋了實質的不平等.Jacobs所謂"雙方認同的交易"正是建立在啟蒙者對蒙昧者的蔑視與操控之上.
其次,這本書有明顯的去脈絡化的歷史敘述準態.很明顯,本書裡西方博物館的兩大文物淘洗區,一個是近東,埃及,另一個是中國,日本.作者在小片段搜集文物的故事裡都有一個假設,一個文化統一,政權統一的國度,但是事實上在這時間段,這並非正確的答案.在中國,這是一個中央統治指令無法及於地方的年代,軍人割據,地方政權受制於無知識,無遠見,無現代文明觀,保守,又以武力治理為主的時代.在鄂圖曼帝國則是一個老朽昏謬,令不出省分割狀態.一個法治不彰,治理無能,貪腐橫行,暴力就是統治力的年代.所以這書中所形容的文物發掘協助者雖是一般農民,地方小吏,但當小吏處於亂世,中央鞭長莫及,完全不可能管理顧及的年代,一個人就是一個縣大王,哪來什麼現代文明,文物無價觀點,如同作者所說,有價才是當時人的文物觀點,但卻未必如作者所說取得文物沒有法禁,沒有禁忌,事實是當時之人所以不顧一切協助文物搜集者,正是因為法治不彰,鞭長莫及,加上法不責眾.當時的人普遍確實沒有現代文明,文物觀點.有的只是小老百姓的生存觀,"這東西能不能換錢","能不能獲得更好的生活與捷徑",也就是處於一個經濟落後,加上前述的蒙昧時代,縱然我們不該用現代民族主義激發的文物觀去評論,但是協力者行為中明顯的是存有偷盜,破壞,榨取這些人類最低道德中基本不被容許的行為.因此,確實如作者形容一律當成貧窮百姓求取生活的手段,既然大官都在做,小民自然不該單獨被罪咎.然而,我以為這種物質生存邏輯不該掩蓋人類社會基本跨時代道德準則,因此,我以為這是作者說法中有意為"偷盜"開脫的曲解.然後,作者論述的最大問題就是,他以個案說明只要當時的土耳其,中國政府說一聲"外國人不得在此搜集文物販運出境",就能達到這些文物不會被有後來被賣到英美的可能,但實際上這種敘事是一種空話.正如我前面說的,此時的古文明國早已在統治上自顧不暇,哪可能有什麼力量面對這些及於全境的文物偷盜,"當時的中國並沒有說不的能力".南京管不到西安,北京的又怎麼可能掌控新疆發掘,這是歷史法治真實狀態,忽略這個實際脈絡,假設一個不存在的治令統一時空,有一種為這些搜集文物協力者與官吏美化的嫌疑,況且,我們並不知道這些地方官吏是否從中有真實所獲,或者兩者間的暗黑交易.也就是說,這整本書,無視或忽略這些文物搜集與交易過程,根本是在鄂圖曼,中國統治力最衰弱的時間中發生的事情,地方貪官,貧窮的人民偷盜點文物換錢,換地位,才是歷史脈絡的真正運行因素,卻被作者解釋為地方官吏樂見外國文明者能透過考古文物研究,發現更多傳統中的真相,歷史,是一種科學文明的展現.我以為這種敘事方式根本擺明欺負當年的蒙昧無知,又失去治理.地方官吏與貧苦百姓往往為求生計,鋌而走險與外國探險者交易文物.但這些行為不能被簡化為"自由市場交換",而是無法可依,法不責眾的灰色現實.Jacobs 卻忽略了這層社會背景,將之包裝為"當地官吏支持科學考古"的文明敘事,這種說法顯然偏頗,也流露出一種帝國主義式的優越口吻.
其三,在作者第一次引用"地不愛寶"這四個字的時候,個人就感覺這是一種偏誤的解釋法,"地不愛寶"最早出自禮記,指的是地下有出土的文物.但是到了這位作者這裡,就將它擴張解釋為"發現即擁有".這種屬於部分現代法律物權的觀念,被拿來在考古發掘上,這合理化了那些從西方來的考古者,或者西方在東方的文物搜集代理者的某些可疑行為.我們其實不知道這種觀點是否適用於當時的埃及或者中國,畢竟這是有皇帝,哈里發,維其爾的帝國,地下文物是否有種有統一歸屬於誰的法令標準或敕令,雖未可知,但也絕對不是用一個初來乍到外國人的當代觀點來作為解釋之道,這裡面涉及皇權,治權.只是如前所述,當時的帝國早已統治混亂,根本無人有暇顧及比生存發展還要列在更後面考量的古代文物出土事宜,而若不是如此,又怎能輪得到作者寫一本書來合理化混亂時代的文物劫掠行為.作者說的沒錯,當時確實沒有今日的民族主義觀點,將出土文物視為"國寶",因此不會基於現代的觀點抱持排拒西方有意洽購文物的搜集行為.但是這是某種寶貝,可能還是屬於"官方""皇家"的寶貝的觀點卻未必沒有,即使不是基於愛國,愛民族的心態維護出土文物,人們還是驚懼於私藏出土文物是否會有官方干擾與法治上的疑問,我以為這是作者徹底無視的.要知道,自古以來,中國地區的盜墓猖獗,但可能許多人不知,盜墓自先秦以來即為法令禁制,何況是寺院,廟宇,私宅,怎麼可能會隨意讓外人進行發掘,剝取文物.Jacobs援引的西方或者現代發掘物權觀點直接套用在19世紀,20世紀初期的埃及,與中國,這其實是不恰當的合理化自己行為的一種觀點,同時,抹消了當地原有的權力關係與文化禁忌,也替外來勢力的掠奪行為提供了道德遮蔽.
最後,也是本書很嚴重的一點缺漏.這本書的英文書名明明就是"Plunder?: How Museums Got Their Treasures ",文本卻偏偏絕對漏失了那些藉著戰事,入侵,士兵劫掠他國文物的諸多情節,與案例,以及這種方式取得的文物相關的後續說明,比如數量,著名的文物流落地點,現況等,作者聲稱,武力掠奪的他國文物在西方博物館館藏中的佔比不高,是因為這本書才專注於非武力取得途徑的文物?還是其實刻意疏忽了這部分的敘事處置,我們不得而知.但就以八國聯軍為例,書中對於焚毀圓明園的歷史段落草草帶過後,與此事件相關敘事文物的案例卻是這樣的: 某國士兵不知從哪裡搶來一個花瓶文物,因為醉酒而棄置在路邊,後來被一名路過的北京民眾拿走,被販賣給了文物商,最終這個文物被輾轉交易,後賣到外國,落入了原先拿取花瓶的那名士兵的母國某人士手中.作者藉由這個案例一方面是為說明中國人仲介也是販售文物出國的一個管道,另一方面則是藉由敘事暗示這文物運氣好,能落入外國文物商與富人之手,得到妥善的保管,安穩無恙,未被兵焚毀損.但這個案例卻把旁邊直接被大批聯軍行搶出中國那些成千上百的中國文物的後續下落與遭遇給忽略,完全不見在本書中有任何敘事.除此之外,這本書開頭的復活島,夏威夷外交饋贈文物的案例,就與在鄂圖曼,中國境內發生的案例有些近似,作者冠以某種交換雙方是基於平等地位立場與心態,特別是贈與方,在進行某些文物的饋贈,或交易時,為曾有任何不甘心或者被迫的可能,但實際上,我們並不知道這裡面是否有這些不樂之捐,不對等的交易,是在西方強大火炮文明威脅暗示的背景之下所形成心理威脅,被壓制,或者自我暗示下造成贈與者必須進行的非自願性交易與交換.因此那些交易個案,比如斯坦因,李寇克,伯希和等人的探險活動,雖然不像電影"法櫃奇兵","神鬼傳奇"那樣的敘事與表現,但總是被本書形容為和諧,文明,現代,所到之處與異地人民,官員和平相處,有禮互動,沒有出現任何的詐騙,改賣,或是盜竊的行為.除了李寇克(Alberer van Le Coq)曾經切割佛教壁畫,留下鋸痕,造成文物遺跡毀損外,其他不曾有過更過激的行動.但我以為這裡面,明顯排除了雇用當地無名的農民,或者無業者,導遊所進行的破壞行為,畢竟是假他人之手.所以,我也懷疑這裡面即使沒有明面的武裝暴力,也有藉由外國勢力暗示,並透過當地軍閥力量威逼實踐的文物採集.何況本書敘事的一個主要故事,斯坦因的活動範圍,正是在清末到二戰之前,中國中央統治勢力完全難以企及的新疆與西北地區,我們其實很難驗證當時當地的官員,所謂的縣長與斯坦因的通信內容的真實意思表示的內容,或者僅是某種客氣官樣文章的託詞.當"互敬","饋贈"是在火炮與隱形威懾下完成的行禮如儀,它仍然是掠奪,只是披上了禮貌與文明的外衣.
本書最吸引我的部分,其實不是作者的辯護,而是那些關於地方人物,文物商人,考古冒險家的具體故事.這些軼事展現了動盪時代裡,人性,權力與貪婪的複雜交織,遠比作者試圖構築的"雙方合意"論更真實.那些描寫當年鄂圖曼,與中國法治力量無法及於全境時代,地方人物包括官員,小人物,與文物交易商,國外考古冒險者間互動的軼事與人物狀態,與文物交易幾經輾轉若干主人的過程最是有趣,因為那些人身上藏著許多不能為外人道,灰色獲取古文物過程中的私密路徑故事,當作趣聞軼事看還不錯.反而作者一心想將這些當下被認為基於民族主義價值觀,判定為出賣民族資產,寶物行為解釋為傳統"地不愛寶"的時代精神說法,比較得不到我的認同.畢竟我以為強權巧取豪奪,衰弱國家無力,加上貧窮無知的民眾配合外人被奪寶,本來就是當年歷史的事實,拿都拿走了,恐怕也很難再將文物討要回來,既然如此,又何需這種立牌坊的辯護言詞,而我們就更沒有必要為當年的帝國主義行為掩飾,採用作者那種含糊的"當年價值觀"來解釋過往的論調.鄂圖曼,埃及,中國就是吃了與西歐相比,國力衰弱,文明蒙昧,統治權力不彰,人民法治觀念欠缺的虧而已,根本上升不到民族主義上頭,頂多就是人民長期畏懼的皇權在那段期間消失,衰弱了,而現代法治觀念又尚未普及,自然就出現一批國內社會的投機者,這恰好就跟國外來文物搜尋者沆瀣一氣合流而已,實在不需要過多新創的觀點與態度去為這種歷史過往辯護,文物的去向早已成定局,今日的討回也許困難重重,但這不意味我們應為過往的暴力尋找語言上的赦免.若說這一切"只是時代的價值觀",那便是對歷史事實良知的再次掠奪.
"大掠奪"或許提供了一種觀察帝國考古史的嶄新角度,但所謂"相對主義的寬容"實質上是對不平等歷史的洗白.這本書的價值,在於促使我們重新思考那些靜靜陳列於玻璃櫃裡的"珍寶",究竟是文明的象徵,還是掠奪被文明化後的遺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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