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逃離的帝國:從毛澤東到習近平,橫亙兩代人的覺醒之路( At the Edge of Empire: A Family’s Reckoning with China, 黃安偉 Edward Wong)
"我逃離的帝國"是一本標準關於自由與離散的作品,標準作品就是要讓你有二元對立感想的那種.
文本是黃安偉寫他父親黃沃強與他自己兩代的中國經歷.黃沃強在1930年代出生於香港,家中經營中藥批發,略有資財,雖未必稱富貴,但從他與幾位堂兄弟能同時能受教育,加上家族前代不少人曾赴美國當華工的情況研判,在那個年代算是家庭環境不差.除了後來日軍來了,必須暫避故鄉台山外,基本上就是在英國殖民地香港生活的少年.二戰結束後,他到廣州接受中學教育,1949年的內戰關鍵時刻,他選擇繼續留在廣州,並沒有聽從父母的請求返回香港.中學畢業後,他考上北京農業大學,到夢想之地求學,韓戰爆發後,他響應抗美停學,自願加入空軍,1951年被分配到東北的哈爾濱空軍學院,但是,他最終並未獲高層同意留校也不能回到原大學,而是被指派到陸軍位在新疆新開設的建設兵團中,然後經歷六年的邊疆部隊生活,於1957年進入西北工業大學就讀,學習航空工業,但是讀到大三時,他又被告知未獲准入飛機工廠實習,因為當時的西北大學已被列入中國國防工業基地,此時黃沃強猜測,應該是自己親人都在香港,加上前代人的美國經歷,身份問題使得他無法通過中國共產黨的政審,所以才接連在空軍學院,西北工業大學被拒.後來他又被告知,加入共產黨的申請遭拒絕,從此自覺在中國共產黨統治下,個人必然發展無望,於是開始與香港親屬聯絡,在1961年假借休病理由經澳門返港,後移民美國.因此,黃安偉就現實來說就是個移民二代,也就是美國人,他後來加入紐約時報,所以他的中國經歷與父親黃沃強不同,是基於紐時派駐北京記者與分社長的身份在當地8年的生活過程,而紐約時報不可能報導中國的柴米油鹽,或是普通社會新聞,當然是以當地的政治主題為關注對象,所以黃安偉的中國經歷寫的就是他採訪新疆,西藏,香港等地區政治獨立,人權,自由主題所接觸的人事物.
即使一個人出生於大略自由開放之地,也很難確定自己是不是完全的思想自主,不受控制的.因為家庭,當地的環境,文化,與後來的教育都會在成長過程,形塑個體對於自主與自由的認識,與限制.開頭便說"二元對立"的感想是一種標準.這裡的二元對立是什麼?!若不選大多數人讀完後必然有的那條思路,而改走另一條有沒有可能.我以為這裡頭二元也能是"個人自由"與"制度習慣"間的矛盾對抗.中國共產黨與其他相似的專政政治體可以藉創造愛國,愛黨的絕對忠誠者來達到對人思想的控制,或是以其為利害衝突作為限制,提升發展的標準,也就是一個人未必要愛黨愛國,但你可能就因此永居於社會底層,藉此種關係來壓抑,或者撕毀反抗某種集體制度習慣的個人價值體系.但是,要壓制個人反抗集體制度與習慣能力只有這一條路嗎?顯然,我們從文本中能看到一個明顯的差異,在黃安偉,與黃沃強之間,一個少年成長於華南家族,與英國殖民地的少年,而一個則是完全受美式教育洗禮的移民二代,他們對自由範圍的邊界,眼界或者感知力從起始就是有差異的.限制你的詞彙,限制你的眼界,限制你活動的範圍,限制你的行為,可以是採用明眼可見的暴力強制,毆打,刑求,拘禁,但也能使用訴求情感心靈催眠的方式,在穿衣,性別行為,家庭次序,或是某種信念的實踐來達成一種特定的限制,這種情感催眠同時也能採用為追求某種位階或利益的達成限制,願意順服者則可向上走,否則就是永躺底層.特別是這兩種模式都被統治者採納為工具時,都會讓環境裡,就充滿著這樣的個人價值壓制制度,且都屬於一種集體的,社會形態的監控,這種潛藏的遊戲規則,並不利於個人自由價值體系眼界的啟蒙與視野範圍.
法律上來說,黃沃強並非中國人,他是殖民地的子民,黃安偉也不是"中國人,是美國出生的第二代華裔.那麼,他們為何仍被中國"追討忠誠"?這些問題讓我意識到制度如何以文化,語言,教育與意識形態為工具,從出生起就滲入,個體,甚至集體與環境普見的心智,無論這制度叫共產黨,伊斯蘭教法,還是舊式的藏傳佛教政體.中共以國家機器與教育系統塑造愛國者,而新疆的伊斯蘭教法社會,舊西藏的噶夏政權,也一樣對平民生活有深刻干涉,從衣著,性別角色,家庭秩序到宗教實踐,這些都不單是信仰問題,更是權力對心靈的深層滲透.個體從未有真正"選擇"的機會,因為選擇的能力早在幼年就被社會形塑.對我來說,他們的共同點是都是有涉及權力運作,與統治,被統治階級劃定,且幾乎終身不能改變的狀態,本質上沒有太多差異,一樣都存在這樣,那樣的身份限制,權力限制,甚至是權利範圍差異,因此我同意黃安偉在這書中的大部分自身親歷的感受與價值判斷,但同時知道,他某些認為正確的東西,可能未必如此正確,也許與他痛恨的一些事務實質內容差不太多.
打著大集體幸福之名,或創造制度上齊一等名義,制度習慣對個體自由意志的壓制,固然在結果上相似,但在操作手段與滲透方式上,仍存在細膩差別.中共以現代國家機器作為手段,藉著統一的教育系統,媒體審查與黨建滲透,形塑個體對國家與政權的無條件忠誠.這種忠誠可以但不必然皆以暴力達成,更多時候是一種日常生活中無形的規訓,從學校課本,影視娛樂,到街道上的標語口號,無所不在地提醒個體存在的正當性,來自於對政權的認同.而在新疆,傳統伊斯蘭教法社會則採取不同的方式,宗教習俗,經典規訓作為社會組織的基礎,將信仰內化為個人行為的每一個細節,從服飾穿著,飲食習慣,到性別間的接觸規範,個體的自由並非被明確剝奪,而是在虔誠信仰的環境包圍要求下,讓個體眼中從未出現過有可能其他選擇的空間,舊西藏的噶夏政權亦是如此,難道人一出生就喜歡三跪九叩前進轉山或朝聖寺院?這種以神權政體結合封建社會結構,讓個體在出生時便被固定於某一社會等級與思想價值之內,且終身難以越界,包括階級位階超越,與思想上的超越.儘管三者在手段上有差異,中共訴諸現代國民國家的敘事,新疆依靠宗教義務,西藏則以傳統社會秩序為根基,但最終的結果卻殊途同歸,個體的選擇能力被從源頭剝奪,反抗被等同於背叛,不僅是政治意義上的叛逆,更是情感與倫理上的出賣.這種將反抗與道德敗壞畫上等號的機制,使得自由不僅是危險的,也是骯髒的,這才是自由意志在這些制度下最深層的困:它被描繪成一種背棄恩義與摧毀共同體的邪惡行為,而非單純的個體選擇.且金瓶掣籤可沒有比習近平喊"沒有"後"通過"更透明,民主,背後一樣是少數人為的操控.
如果從更深層來看,這些不同政體對個體自由的壓制,並非僅是操作技巧的差異,而是建立在對"人是什麼"這個基本問題上的不同預設.在不同得制度習慣裡,無論是以國族.宗教,還是維護傳統為名,幾乎所謂的"個體"普遍都不被視為是一個能在本質上以擁有自我為目的,可以自我決定的人.相反地,個體都被先視為某種集體機構的附屬,生命的價值必須依附於更大的整體而存在.這種思路與自由主義的預設正好相反.自由主義視個體為自主,自足的存在,每一個人擁有追求自己目的的權利,不需要先經過集體的認可.可是在中國共產黨的國家工程裡,在伊斯蘭教法的社會裡.在舊藏傳佛教的政體裡.個體的存在理由,是服從,是符合某個"更高意志"的要求.自由在這些制度中被描繪成一種破壞,一種罪惡,一種背叛共同命運的行為.這讓我想起漢納鄂蘭(Hannah Arendt)所說的:"極權制度最大的破壞,不僅是對生命的直接摧毀,而是對人作為行動者,作為開始新事物者(beginner)的能力的剝奪.".當個體自由被消除,人就不再是能夠開始新故事的存在,只剩服從,重複與循環.所以,黃安偉與黃沃強所逃離的,不僅僅是某個地理範圍的國度,也不僅僅是某一套權力結構,而是逃離了一種將人視為工具,而非作為自身目的的世界觀.
即使在標榜民主,自由的社會裡,統治者或掌權者也能透過塑造集體觀念與文化習慣,來壓制異議.這種壓制形式不同於傳統極權主義的明顯鎮壓,而是以民意,流行文化群體價值作為壓力來源,使得個體在名義上的自由之下,實際上陷入了"從眾"與"同儕制裁"的無形暴力中.最終結果就是即便外表上是開放社會,實際上形成了一種柔性的一言堂,透過"群眾自身"來施行壓力與排斥.這種壓力不是由警察或軍隊直接施加,而是由普遍認同的文化規範,散布在各處的信徒來執行,比如網暴,排擠,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等來建立一種特定的依然屬於箝制個體的制度習慣,因此雖是民主,看似自由,但個體依然被壓迫,這也就是托克維爾所稱的"多數的暴政".
所以我以為自己並非單純只是讀一個父與子的中國經歷,文本也不只是敘述逃離與離散,而是藉由這跨越兩代的記憶,看見權力如何滲入個體生活,看見制度如何以不同面貌進入每一代人的思維建築.也因此,我知道自己必然也居住在某種存有箝制個人價值的制度習慣裡,只是它的名稱可能不同上述三種,它的手段可能更柔軟,也或許更強硬,但卻同樣企圖塑造一種單一的"正常"想法.而我寫下這些感受,某種程度上,既是揭開難逃簾幕,也是一種再定義.自由的想像固然美好,但如果我們一生都只在某些語言,教育與文化的默默引導中成長,那麼我們所謂的自由選擇,可能也只是換了語言與形式的制度習慣變異版本.黃安偉與黃沃強選擇離開了中國,但誰又能保證他們真正逃離了制度習慣的箝制?!因此或許我們所能做的就不是完全逃離,而是辨識,辨識那些聲音背後的意圖,然後,在縫隙中保留那個能選擇懷疑,選擇不要沉默,選擇說"不"的權利..
"我逃離的帝國"這個書名也許可以有另一種讀法.帝國不一定是政治疆界的擴張,它也可以是語言的擴張,信念的擴張,價值的單一化.而我們可能永遠都站在帝國的邊緣,不是因為我們反對它,而是因為我們無法完全脫離它.黃家的兩代故事,並不是單純的逃離故事,而是一個又一個試圖在帝國語言以外,重新說出自己的名字的嘗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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