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ice is Wrong : Why Capitalism Won't Save the Planet(Brett Christophers)
行政院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這宣告了台灣未來新建建物屋頂強制裝設太陽光電時代的來臨.
發電設備本來應該是電力公司自購的生財工具,是成本所在,也是資本或融資的標的,有金融財務上的考量,是市場經濟的邏輯,且除了發電設備外,電廠場址的土地,建物都是開辦一家電廠或電力公司的成本.但現在卻透過法律,強迫私人住宅屋頂建設發電設備,建商還必須為此自負各種成本,從設備建置,管線維修,到未來汰換,這些成本自然會反映在房價上,然後轉嫁給購屋者,而電廠不用付出這些原先自建發電廠的必要支出,包括不用買土地,不用環評,不用買相關設備,卻能直接就在合理的價位購入聯網建物屋頂光電,然後再轉售給他人,賺取價差,在當前電廠逐漸從公共化,公營事業轉為私人化的情況下,這條新公布的法案豈不就是政府立法為私人財團電廠建立穩賺不賠的利益機器,要知道光電,風電這些新能源發電的最大投資就是發電前期的投入,發電之後,幾乎沒有任何重大的額外成本支出,也就是說,發電廠完全沒有付出前期成本下就買入原屬於全民的"自然太陽能",與"自然風力",然後原先屬於電廠必須付出的前期投入全部成了私人建物的成本負擔,這種現象難道不是一種極端奇特的經濟現象.
表面上看"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法的施行,增加了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有助減碳,是人類解決氣候問題的一環.但實際上,這種強制措施裡卻隱藏了一種荒謬狀態,那就是"圖利"私人財團.強制私人出資的建物加裝發電設備,就會發生將環保公共成本社會化,而將大眾利益私人財團化的怪異現象.並且,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可能也不會因此會有太多增加.
書名The Price is Wrong : Why Capitalism Won't Save the Planet直譯就是"價格是錯的:為何資本主義無法拯救地球"這本書談的就是再生能源電力與電廠的問題.我先講書籍結論,作者Christophers認為"電力"若成為商品,市場化,甚至成為完全競爭市場,那麼想透過增加再生能源發電比例,甚至完全取代傳統石化燃料發電,來減碳,阻絕氣候暖化的構想,與行動就絕對不會成功.這是因為再生能源電廠的發電利潤太低,無法刺激私人資本投入,或是從傳統石化燃料,天然氣發電轉入,當前之所以有很多民間業者願意加入新能源發電的原因在於這個產業擁有大量的政府補貼,從租稅減免,到保證收購電價,與保證購電容量合約,才使得新能源電廠成了香餑餑,因爲看起來的平均發電成本越來越低甚至低過傳統石化燃料發電的成本.不過一旦政府拿掉這些補貼,讓再生能源電廠與電力全部市場化,那基於利潤考量,將沒有太多人會投入這個產業,這是因為再生能源發電的真實成本比當前知道的成本要高得多,所以書名才說"The Price is Wrong".以至於無法達成用新能源電力取代石化電力的規劃,無法降低碳排放,也就不可能挽救地球暖化的厄運.由此Christophers推定認為電力不該商品化,且藉由當前因為補助與補貼才興盛的再生能源發電榮景,可以看出政府才是主導再生能源電力擴大供給佔比的最大與唯一力量,因此他主張再生能源電廠與產業的發展應該更進一步公共化.
為了釐清Christophers 為何會得出"電力不應商品化"的震撼結論,我們必須先拆解當前主流氣候政策中最被推崇,卻也最具誤導性的指標"平準化度電成本"(LCOE) .在當代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的主流敘事中,存在著一個被各國政府,主流媒體及綠色新政倡議者反覆歌頌的史詩級神話,那便是技術進步已然吹響了綠能勝利的號角.這套敘事宣稱,由於太陽能面板與風力發電機製造技術的革命性突破,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在過去十年間經歷了斷崖式的暴跌.在此脈絡下,最常被用來當作衡量工具的,便是由"國際能源總署"(IEA)與華爾街投資銀行拉札德Lazard等機構每年定期發布的"平準化度電成本"(LCOE,Levelized Cost of Electricity, LCOE).從數據上看,2010年代末期無疑被視為綠能跨越歷史性臨界點的分水嶺,因為太陽能與風力的 LCOE 正式與傳統骯髒的化石燃料發電合流,甚至在許多地區表現得更為低廉.主流媒體輿論對這種狀況歡欣鼓舞,深信"價格是對的"(the price is right),資本主義市場的無形之手會循著利潤最大化的本能,自動將數以萬億計的資金導向低碳建設,從而以市場的力量自發性地拯救地球.
然而在這個由價格訊號構築的樂觀背後,卻冷酷存在著一個令人不解的固定現象,每當世界各國政府試圖以技術已然成熟,價格已具競爭力為由,計畫性削減甚至撤除對再生能源的財政補貼或稅收抵免時,整個綠能開發與金融投資部門便會隨之陷入集體恐慌中.比如氣候評論家Robinson Meyer一方面高聲讚頌美國如何在沒有通過任何重大氣候法案的情況,單憑綠能技術成本的暴跌便人造出一個自發性擴張的市場正向反饋循環.但是當美國聯邦政府針對再生能源的稅收抵免面臨即將到期的危機時,他卻陷入了近乎絕望的深淵,宣稱倘若國會不延長這筆財政補助,美國將迎來一場大規模.改寫歷史的氣候悲劇.這場看似矛盾的荒謬戲碼,其實揭示了現代綠色資本主義最核心的盲區,新古典經濟學家與決策官僚長期以來沈溺於對 LCOE 指標的崇拜,將它奉為衡量能源轉型成敗的唯一圭臬.但Christophers指出"價格"本身就是一個極具誤導性的政治經濟學障眼法,將分析者誘向了錯誤的制度深淵.去碳化轉型所面臨的真正問題,從來不是電力產出的"價格"有多便宜,而是"預期利潤率"(expected profitability)在去管制化市場中所面臨的結構性破產.
在資本主義的運作規律中,私人資本絕對不會因為某項技術在物質上對環境有益,或是在理論上平均度電成本極低.就自發性地進行投資.馬克思在"剩餘價值理論"中早已指出,資本家對於其生產產品的實體本質,亦即社會所需的"使用價值"(use value),是徹底冷漠且中立的.不論產品是暖和的毯子還是高污染的煤炭,只要產品的生產與銷售能帶來剩餘價值與增殖,資本便會趨之若鶩.對於今天的能源開發商而言,去碳化與環境安全僅僅是一種對社會有益的使用價值,但在私人資本的冷酷帳本上,唯一的驅動力永遠是交換價值的增殖,也就是預期的純粹利潤率.Bain & Company在2023年針對全球能源行業高管進行的深度調查證實了這一點,高達五分之四的綠能管理者一致公認,無法創造出合乎商業預期的,可以接受的回報率,才是扼殺去碳化進程的最關鍵窒礙,與資金的多寡或技術的成熟度毫無關係.這個利潤的枷鎖,完美地解剖了在台灣複製,2020年以來,政府同樣沈浸在光電發電成本大跌的LCOE 幻覺中,以為只要藉由躉購費率(FiT)與一紙法規的強行推動,就能讓再生能源在民間自發地蓬勃發展,在立法院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強制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應於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之太陽光電,決策官僚在評估與為該法條進行公關宣傳時,無一例外地套用了新古典經濟學的思維,認定光電設備已經如此便宜,建商或住戶安裝屋頂光電不過是一次性,高回報的低風險綠色投資,20年下來必能穩定回收成本甚至賺取賣電利潤.
這種論調惡意忽略LCOE 的盲區,將LCOE奉為圭臬的致命錯誤,在於將它視為一個'將實體空間與時間完全抽空的無菌室指標".它計算的是一個項目在其30年生命週期中,在理想狀態下的平均成本折舊,卻根本無法反映發電資產在與實體產權,空間治理及去管制化市場磨損時,所必須面臨的巨大財務風險與利潤率縮水.政府盲信LCOE 的便宜,進而將原本應由國家主導,整體規劃的公共電力基礎設施建設責任,粗暴且強制性地外包與轉嫁給民間的私營建商,以及毫無專業電網運維能力的普通大眾,這不僅是一場市場主義式的政策偷懶,更是在去碳化的大旗下,一場殘酷的風險外部化與階級尋租掠奪.
要理解私營利潤導向與綠能轉型之間不可調和的物理財務衝突,就必須深入解剖再生能源與傳統化石燃料發電在成本結構與時間尺度上的本質差異.Christophers指出,傳統化石燃料電廠與風,光電廠在財務帳本上的成本分佈,表現是完全相反的軌跡.對一座常規的天然氣發電廠而言,前期建設的"前置資本支出"(Upfront CapEx)僅佔整廠生命週期總成本(LCOE)的20% 左右,剩下的80%則是隨著電廠運轉發電,逐年按需支付的燃料採購與運維成本.在這種成本結構下,傳統電廠具有極強的財務彈性,倘若市場日前現貨電價暴跌,或者是電網不需調度該電廠時,運營商可以隨時選擇熄火,停止採購天然氣燃料,從而將運營成本瞬間降至接近零,這在金融學上可被視為是一種"天然的內在避險"(inherent hedge).然而,太陽能與風力發電機組的成本結構卻是極端畸形且霸道的,因為它們的燃料是自然界的免費餽贈,後續的運維成本微乎其微.這意味著,高達80%到90%的風能,或太陽能電力的生命週期總成本,必須在發電機組轉動,發出第一度電之前,作為前置資本支出一次性全部付清,這等同於開發商在尚未獲得任何收入可見度之前,就必須把未來30年的全部折舊.環境改造成本與設備採購費用一次性壓上.
這種極端前置的成本結構差異,在政治經濟學上產生了兩個致命的系統性鎖定效果.第一個效果是再生能源對"資金成本"(Cost of Capital)的極度敏感.由於前置資本支出規模無比浩瀚,再生能源開發商通常不具備單憑自身運營現金流來資助新項目建設的財務餘裕,這與長年賺取暴利,手握滾滾石油美元而極少依賴外部融資的化石燃料巨頭截然不同.綠能項目高度依賴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與高槓桿的債務融資,它的債務比例通常高達70%至85%.這意味著"去碳化轉型"的物質命運,根本不掌握在環保倡議者的理想中,而是牢牢掌握在冷酷,規避風險的商業銀行與金融資本(Finance Capital)手中. 當2022年全球金融體系為了對抗通膨而啟動暴力升息時,綠電項目的前期債務利息成本隨之瘋狂飆升.資金成本的微幅上升,將直接導致再生能源項目最終的LCOE 暴增.這解釋了為什麼瑞典能源巨頭Vattenfall在2023年,寧可提列高達數億美元的資產減值損失,也悍然決定停建已簽署 CfD 合約的英國離岸風場,因為在高利率風暴下,項目的預期利潤率已然被利息生生碾碎.
第二個鎖定效果則是"可融資性"(Bankability).在專案融資的世界裡,銀行家和信用評級機構在審核貸款申請時,唯一的評估標準是項目的可融資性,這意味著開發商必須在未來20到30年的漫長時間裡,向銀行提供具有鋼鐵般法律約束力,極高可見度且不受市場電價波動干擾的長期預期利潤,以確保貸款利息與本金能夠安全,按期償還.在前幾年全球金融界創新出 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nvironment,Social,Governance)投資概念時,政客們曾樂觀宣稱,市場上已然形成了歷史性的綠色資金長城.隨時準備為淨零轉型提供無限的流動性.但Christophers指出,這道虛幻的資金長城在無情的利潤鐵律前,實質上變成了一座"攔沙壩".金融機構本質上是利潤導向的投機實體.不論開發商遞交的項目在環境上多麼優質,一旦無法在商業帳本上向銀行證明其預期利潤,資金大壩就不會放行任何一毛錢.
這種前置資本的金融枷鎖與信用壁壘,在殼牌(Shell)與英國石油(BP)等傳統油氣巨頭在2020至2023年間的"戰略大背叛"中得到了最赤裸的歷史驗證.當時,由於地緣政治衝突,化石燃料價格暴漲,油氣巨頭們賺取了歷史性的滾滾暴利.然而面對社會輿論要求其投資綠能的壓力,殼牌的CEO Wael Sawan卻宣告,殼牌絕對無法合理化任何低回報的綠能投資.在資本的機會成本博弈中,傳統油氣開採項目的預期內部回報率長年高達15%至20%以上.而再生能源發電由於市場競爭激烈且缺乏壟斷壁壘,它預期回報率被死死鎖在極其微薄的5%至8%之間.在這種不對稱的利潤率屠殺面前,油氣巨頭最理性的商業選擇,就是用滿手的現金去進行股份回購.發放股息,並在實體世界上重啟大規模的油氣上游勘探開發.
當我們用這套前置資本與金融信用的觀點來體檢台灣強制屋頂光電法案時,這項政策最不堪的結構便無所遁形.政府的這項立法,本質上是一場利用國家行政力量,將高昂的前期資本支出與長期的財務信用枷鎖,強行的轉嫁給民間社會大眾與建築業的"去風險"尋租遊戲.建商在規劃新建案時,必須將一定比例的屋頂空間拿來安裝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這意味著建商必須在動工之初,就一次性支付高昂的光電板採購,結構加強以及電網併網配套的前期資本支出.對於大型建商而言,這筆費用會被冷酷地折入房價,轉嫁給購屋民眾.這意味著年輕購屋族被迫在買房時,就幫國家與光電系統商預付了綠能轉型的資本開支.對於中小型建商或自建民房而言,這筆沉重的前期資本壓力,則可能直接凍結其資金鏈.更嚴重的是,民間產權主體,包括住戶與由非專業居民臨時組成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被迫承擔了長達20至30年的金融與物理信用枷鎖.太陽能面板的實體壽命僅有20至30年,在這段漫長的歲月中,大樓屋頂將面臨嚴苛的極端氣候磨損,防水層破壞,管線老化,逆變器高額折舊更新成本,以及高昂的消防安全保險費用.政府在推行法案時,只用虛幻的躉購利潤去誘騙民眾,卻惡意隱瞞了一個財務事實,那就是大樓住戶與管委會根本不具備金融資本所需的風險承擔能力.一旦光電板老化,發電效率暴跌,或者中途因為颱風毀損,屋頂大漏水而需要拆除重建時,管委會將瞬間撞上前置資本支出牆,被迫在缺乏國家金融去風險工具的情況下,陷入長期的產權內耗與鄰里官司中.
與此同時,這項強制法規在台灣催生出了一批寄生在法律暴力下的"光電系統商".這些系統商利用建商與住戶對於繁複光電法規,併網流程與長期運維風險的驚慌與無知,以極低代價租下這些新建大樓被迫開闢的屋頂空間.系統商向大樓承諾負責安裝,並與台電簽署長期的固定躉購合同,優雅地將未來20年,無風險且極其穩定的售電利潤全數納入自己的私人口袋.而大樓住戶得到的,僅僅是微薄的屋頂租金,卻必須將長期的屋頂漏水責任,結構承重安全,甚至是整座集合住宅面臨的光電板火災物理風險,永久性地留給自己.這完美複製了本書對綠色資本主義最不堪的控訴: 國家透過強制法規,將轉型的實體成本與長期風險徹底社會化地拋給了平民住戶,卻將乾淨,穩定且受保障的法定制利潤,大方地私人化贈予了尋租的光電資產階級.
要理解為何技術變便宜無法自動兌現去碳化的承諾,我們必須將目光從抽象的製造工廠,移向那張決定實體電流命脈與資本回報率的"日前現貨市場"(day-ahead spot market).在去管制化(deregulated)的新自由主義電力改革浪潮下,世界各國有系統的將電力系統重組為一種人工行政設計的市場機制.這套機制最核心的特徵,便是由"功績順序"(merit order)與"單一結清價格"(single-clearing price)共同編織而成的定價演算法.在日前現貨市場中,每一天被拆分為24小時的結算時段,發電商向系統調度商提交投標書,申報它在特定時段願意提供的電量與相應的報價.系統調度商的自動化軟體在收到所有標單後,會將所有發電商的報價從最便宜到最昂貴進行依序排列,繪製出一條向右上傾斜的階梯狀供給曲線.調度軟體隨後會根據該時段的預測電力需求,沿著這條功績順序曲線由低到高地派發發電指令,直到滿足最後一單需求為止.而那個剛好滿足邊際需求的最後一個發電商的報價,便成為那個時段的單一結清價格.在這套遊戲規則下,無論功績順序曲線左側的低成本發電商當初投標的報價有多低,一旦市場結清,所有被調度發電的廠商,都將獲得與那個邊際最昂貴發電商完全相同的單一結清價格.
這套機制在日常運作中之所以能傳遞價格信號,是因為傳統化石燃料發電的報價能夠精準反映其邊際燃料成本.當天然氣價格暴漲時,燃氣電廠的邊際發電成本飆升,進而推高日前電力現貨價格,吸引資本前來投資.但再生能源完全不具備這種成本結構,它們沒有燃料成本,它發電的邊際成本在物理世界上幾乎就是絕對的零.如果綠能開發商嚴格按照邊際定價理論去投標,投標價應該永遠是零.然而,這無疑是商業上的自殺行為,因為開發商必須回收龐大的前置資本支出並支付高昂的銀行債務利息.因此,日前現貨市場的定價演算法模型,在機制上竟然完全無法兼容去碳化轉型中最核心的主體,這構成了日前市場的第一個自相矛盾.日前現貨市場對再生能源最無情的絞殺,莫過於"價格同類相食"(Price Cannibalization)效應,由於風光等低碳技術的邊際發電成本為零,每當氣候條件極佳,比如夏日豔陽高照或強風大作時,大批的風能與光電便會以零邊際成本的優勢,瞬間湧入日前市場的功績順序最前端.由於綠電的供給量極其浩瀚,它們會將功績順序曲線中那些高成本的常規電廠完全擠出市場.當高成本電廠被擠走,綠能本身開始相互競爭邊際需求時,結清價格會被綠能自己人的一擁而上,一路打壓至零,甚至在許多電網中直接打壓至"負電價".這種價格同類相食效應隨着去碳化政策越成功,風電機與太陽能板的裝機容量越多而變得越龐大.再生能源在產量最大,去碳效益最高的那一刻,它在市場上所能賺取的營業收入卻被自己親手消滅了.這種因成功而導致的利潤暴跌,直接凍結了未來投資的財務預期,讓整個產業在私營資本的利潤鐵籠中,自發的,有系統的窒礙未來的轉型投資,走向慢性死亡.
如果說日前市場的價格同類相食是溫水煮青蛙,那麼2021年2月席捲美國德州的世紀能源崩潰,就是以一種極其血腥暴烈的方式,展示了去管制化電力現貨市場在極端危機下,是如何退化為一場對實體社會,平民生命與綠能開發商進行全面洗劫的"金融屠宰場"(financial slaughterhouse).在極端嚴寒的北極寒流襲擊下,德州老舊的能源基礎設施在實體世界上演了全盤崩潰.天然氣井口與管道在冰點下凍結,常規燃氣與燃煤電廠因為燃料斷供而大面積被迫下線,同時由於風場開發商在興建之初,為了省下微薄的前期資本支出而沒有向製造商採購除冰與低溫加熱套件,導致大批風機在風雪中亦凍結停擺.實體電量暴跌的同時,民生取暖需求狂增,導致整個德州電網頻率瀕臨徹底燒毀的邊緣.面對這種實體網絡癱瘓,德州監管機構PUCT官僚為了捍衛市場定價的神聖性,下達緊急行政命令,強行取消日前市場的軟體自動結清定價,強制將全州的批發電價定死在每 9000美元/MWh的法定最高上限.這場強行設置,持續了整整5天的天價管制,不僅根本沒有為瀕臨崩潰的實體電網喚來多發一度的電,因為設備都已凍結,根本無法物理復產,反而成了電力交易市場上一場制度性的血腥金融屠殺.
在這場無數平民在黑暗中凍死,實體基礎設施全面癱瘓的慘劇中,那些在過去十年中辛勤建置的實體再生能源開發商,竟然成了最大的冤大頭與破產者.在日前現貨價格高度波動的德州市場中,風電商在項目動工前,被迫與金融機構簽署了長期的固定電力容量的交換合約(Fixed-Volume Swaps)或具有類似義務的PPA(購電協議),承諾在特定的每個小時物理交付或在金融上對沖結算特定數量的兆瓦時電量.當暴風雪降臨,風機物理凍結時,發電商的發電量雖然歸零,但在合約的無情鋼鐵條款前,設備凍結並不構成免責理由,合約對手要求發電商必須在日前市場上以當期結清價買進同等數量的電來履約.當日前市場價格被強制定死在9000美元/MWh時,這意味著被凍結發不出電的風電開發商,必須在市場上以9000 美元/MWh的飛天價格買電,轉頭再以當初合約裡僅有每 20 ~30美元/Mwh的極低固定價格賣給合約對手.這種駭人聽聞的差價,在短短數日之內,就將大批風電開發商一生的積蓄與企業資產洗劫一空.德國公營綠能巨頭 RWE 僅僅因為這場持續數日的風雪,它德州分公司便蒙受了高達四億歐元的驚人赤字.而這些被生生榨乾出來的數十億美元財富,全數流向了那些在風雪中不生產任何一度實體電流,僅憑藉保密演算法與金融合同進行套利的華爾街金融巨頭口袋中,例如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等大宗商品交易部門,他們手裡的避險合同在金融市場上價值瞬間暴增了數百倍.德州危機證明了日前現貨市場本質上是一座被人工設計,行政官僚高度介入,且在微觀層面完全偏袒金融資本的金融屠宰場.
當我們帶著日前現貨市場,價格同類相食以及德州危機這套極爲沉重且厚實的全球政治經濟學觀點,回到台灣強制新建物設置太陽光電法案時,這項本土政策最深層的結構病灶隨即曝光.台灣政府與決策官僚在為這項強制新建物屋頂光電政策進行利益論證時,完美複製了那些技術與度電價格變便宜的小細節,卻對擋在整體電網結構門口的那隻巨大制度大象徹底失明.本地至今為止的光電擴張,幾乎完全寄生在國家強大,無風險的躉購(FiT)制度之上.FiT 雖然在過去十年成功扮演了讓發電商規避日前現貨風險的財務拐杖,但它本質是一場不對稱的國家帳本遊戲,政府與大眾承擔了所有的財政與價格保險責任,用高昂的法定制售電合約去確保私人系統商與開發商的預期利潤率,但這些資產所產生的乾淨電費利潤,卻全數被私人資本據有.隨著再生能源滲透率的提升,台電累積的驚人財政赤字,以及躉購預算的難以為逆,證明了這條用公共財政餵食私人利潤的轉型道路正迅速走向財政死胡同.本月初剛剛推出的屋頂強制光電政策,恰恰就是最為糟糕的"第三條路"病態變體(Ordering rather than Doing).政府深知要應對未來淨零去碳的目標,台灣電網急需浩瀚的系統整合成本,包括電網饋線升級,跨區域長途高壓傳輸,以及能夠平衡風光間歇性的巨額備用儲能系統建置.這些都是重資產,低回報,需要長年折舊且極難在短期內吸引私人利潤動工的公共工程.但政府選擇不承擔直接公共財政撥款,公共部門主導投資建置的政治與財務責任,而改走半官半民的市場制度,最偷懶也最粗暴的威權手段,強行命令民間的新建大樓建商,一般住戶與毫無專業電網運維能力的管委會,去承擔轉型的實體資本支出與長期物理風險.電力當前作為無法儲存,必須即時平衡的"虛擬商品",將物理規律與共同產權強行結合時,必然在實體社會中反噬出深重的社會關係磨損.未來二十年內,台灣無數的新建大樓,必將為了光電收益分配不均,漏水與防水層修繕責任歸屬,30年折舊後的昂貴回收垃圾處理等問題,爆發無休止的鄰里官司,管委會內耗與社區分裂.這是一場披著"綠色轉型"外衣,實質上對民間社會關係進行殘酷剝蝕的階級與生態掠奪,是某種對私人資本與市場化機制的盲信,繼續玩弄"廠商成本與風險社會化,利潤私人化"的精緻遊戲.
當代綠色資本主義的倡導者在宣示綠能已然跨越"補貼依賴"的歷史階段時,最常祭出的制度性擋箭牌,莫過於"企業購電協議"(CPPA,Corporate Purchase Power Agreements)的蓬勃興起.這套敘事宣稱既然Amazon,Google或Microsoft等跨國科技巨頭,願意在沒有國家直接財政干預的情況下,與綠能開發商簽署長達10年以上的雙邊購電長約,就證明了市場機制本身就具備自我融資與去風險的去碳化能力.然而Christophers對此則指出這種將"企業購電協議"視為市場化自救銀彈的幻想,在金融信用與微觀經濟學的冰冷帳本前完全不堪一擊.在資本主義的信用評價體系中,"企業購電協議"從來不是一個對等的自由交易平台,而是一個高度兩極化,被少數擁有絕對買方市場支配權力之巨頭所把持的"信用榨取機制".這項融資瓶頸的本質在於,銀行與債務資金提供者在審查綠能項目的可融資性時,最關心的從來不是電廠能發出多少度電,而是這筆長達若干年的還款現金流,它背後的付款承諾方究竟具備何種等級的信用評等.在一個缺乏國家價格穩定擔保的日前現貨市場中,唯有擁有極端稀缺之"投資級信用評等"的跨國巨頭,它簽署的購電合約才能讓保守的放貸銀行感到安心,這直接導致整個"企業購電協議"市場淪為極度失衡的寡頭壟斷買方市場.Amazon等科技巨頭憑藉其無比龐大的資產規模與市場支配地位,強行要求開發商在談判桌上接受極其苛刻的"折價條款",它談判價格通常比日前市場的calendar-forward 價格低上15%至35%.這無疑是一場假綠色轉型之名,行信用掠奪之實的資本遊戲,科技巨頭不費吹灰之力地利用開發商對於"去碳化生存"的財務焦慮.在不承擔任何實體開發風險的前提下,以極低的折現價格抽走了綠能開發的所有利潤,並將其轉化為自身在公關輿論上那令人作嘔的"環保免死金牌".而留給開發商的,則是扣除高昂前置資金利息後,勉強在損益兩平線邊緣掙扎的微薄回報.
這種將信用與風險極端不對稱分配的個體財務博弈,直接延伸到了國家與私營資本之間更為總體,也更為不公義的政治經濟學帳本中,被Daniela Gabor精闢定義為"去風險國家"體制,在此展現出了最為病態的運作特徵.在當代去碳化大業中,國家在私營資本的脅迫下,被迫扮演起一個卑微,無條件付出的"風險承擔者".政府動用珍貴的公共財政,電網社會化費用以及選址行政資源,主動將實體天災風險,電網併網波動風險與市場價格暴跌風險,從那些規避風險,猶豫不決的私營開發商和華爾街金融家的肩上完全移開,極力為私人利潤的"可融資性"提供兜底與去風險保障.然而這套國家與私人資本合作的帳本,卻存在著驚人的,歷史性的失衡.一旦這些在國家保護傘下孵化出來的綠能項目順利落成,並開始源源不絕的產生綠色資產,電費收益與極其穩定的金錢回報時,國家卻通常在所有權與控制權上被徹底排除在外.國家承擔了所有的社會成本與破產危險,而私人資本卻據有了所有的"金錢回報"(pecuniary rewards).這在政治經濟學上根本不是新自由主義所宣稱的"市場高效率調配",而是一場赤裸裸的,系統性的"風險與成本社會化,利潤與資產私人化"的生態尋租掠奪,一種變態的政商勾結.
這幅失衡的帳本,隨即在去管制化電力市場的日常運作中,演變為一場充滿歐威爾式諷刺的制度性荒謬,如電力學者Meredith Angwin所痛斥的,所謂的"去管制化電力市場"根本不是什麼客觀,自發運作的無形之手,而是一個無比臃腫,充斥著成千上萬頁行政微調規章,由官僚代碼所編織出來的歐威爾式"行政與法規灌木叢".在這個荒誕的遊戲場中,發生了一場深刻的辯證否定: 新自由主義政府精心設計,市場設計專家們奉為神聖圭臬的"日前現貨價格信號",在現實中竟然成了所有綠能發電商不惜一切代價,透過CfD,FiT或 CPPA 長約去有系統的規避與逃避的唯一價格.而這構成了解構市場神話最響亮的耳光,一個理論上旨在利用價格信號引導投資資源最優化配置的市場,在物質與金融的實相中,卻逼得這個市場中最關鍵的氣候主體,必須以"規避這個市場的定價信號"為它安全存活與獲得融資的先決條件.如果一個發電商敢在去管制化的市場中"裸奔"(naked)接受現貨價格的指引,等待它的只有 "Merchant Risk"(現貨風險)與"Price Cannibalization"(同類相食)的慢性絞殺.這種"市場運作極爲完美,只要你設法逃避它"的歐威爾式"虛無假象,在2022到2023年間歐美政府強推"日前市場暴利稅"(Windfall Taxes)的政策風暴中,迎來了最慘烈的迴力鏢反噬.
在2022年歐洲因天然氣短缺而電價飛天的緊急關頭,各國官僚在群眾怨懟的壓力下,試圖向那些在日前市場中看似大發國難財的非天然氣發電商課徵暴利稅.然而這項強行干預的行政舉措,立即一腳踩進了去管制化市場那高度金融化,保密化的"合同黑箱"深淵中.政策制定者天真以為日前現貨市場的飛天價格就等於發電商實際收到的銷售收入,只要用一紙行政命令設置每 €180/MWh 的收入上限,就能優雅的將超額利潤回吐給大眾,同時還能宣稱我們絕對沒有扭曲市場的神聖定價機制.然而無情的現實迅速給了這群市場拜物教官僚一記耳光.在一個去管制化,合同關係高度割裂的市場中,絕大多數實體綠電發電商,在興建之初就早已透過長期的 CPPA 或金融遠期合約,鎖定了極其低廉的固定售電價格,現貨市場飛天般的差價利潤,在法律上根本就沒有流入實體開發商的口袋,而是早已流向了在幕後運作衍生性套利合約的華爾街金融巨頭與投機交易商手中.
因為這些私營合約在法律上受到高度保密保護,政府的監管官僚根本沒有能力,也沒有資訊管道去釐清真正的利潤流向.結果,這項暴利稅不僅根本課不到那些真正攫取金融超額利潤的金融資本,反而成了壓垮大批實體發電商的最後一根稻草.更具毀滅性的是,這場政策干預,直接在專案融資界引發了劇烈的信用恐慌,釋放了一個致命的信號,即國家承諾的價格擔保隨時可以因為政治風向而更改.這種由政府干預所人造出的"政策不確定性"(tax uncertainty),直接凍結了全球資本的投資信心.金融資本開始對歐洲風光專案要求更高的風險溢價,導致隨後的綠能招標大面積流標.大批本已動工的離岸風場,如 Vattenfall 的項目,在面對融資成本飆升與設備通膨時,寧可承擔數億美元的資產減值也要悍然停建,官僚們為了維持不扭曲市場定價的假象,不惜用最笨拙的手段去強行干預,結果不僅徹底粉碎了市場定價的可見度,更親手窒礙了未來的綠電投資,將人類的能源轉型推進了集體凍結的"電力惡夢"深淵中.
當我們將Christophers對全球綠色資本主義的個體財務與總體政經診斷,一對一地投射至台灣近年備受矚目的綠能政策時,將會發現一個令人驚悚的本質性吻合.近年修訂並強行上路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規定新建,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免除情事外,起造人應於屋頂設置一定比例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這項規劃被決策官僚,建商與部分環保團體包裝為"淨零碳排,共創雙贏"的先驅法案,在本書論述的諸多現象裡,非但不是什麼自由市場引導科技轉型的典範,反而恰恰坐實了本書第11章所嚴厲解構,也最為病態且注定低效的"只用大棒下命令,而不親自動手做"(Ordering without Doing)政策變體.
在法規草擬與公關宣傳的過程中,政策倡議者不斷向社會大眾灌輸一套過度簡化的個體財務帳本: 太陽能光電技術已經無比便宜,屋頂光電是一門穩賺不賠的生意,只要建商一次性出資安裝,未來若干年便能透過台電的躉購費率固定收購,穩定回收成本並為住戶創造源源不絕的"綠金"收益.然而這種論調在實體世界上是一個巨大的迷霧,因為它在政策論述迴避了,或者未充分揭露了真實成本的事實,而直接將 LCOE 這個抽象指標,等同於發電資產在長達三十年的生命週期中,與實體社會及空間摩擦時所面臨的真實成本.LCOE 的致命盲區在於它完全排除了"系統整合與空間運輸成本".當政府強行規定每一棟符合規模的新建大樓屋頂都必須"長出"光電板時,它在物理世界上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空間與功能錯配.集合住宅大樓的屋頂,在本質上從來就不是一個單純的"空地",而是承載著全大樓居民曬被,休閒,逃生安全防護,以及至關重要的頂樓防水與隔熱等多重社會與實體功能的複雜空間.強行將電力發電這項高度專業,且具備物理不馴性的實體基礎設施.硬塞入這個高度社會化的空間中,等同於強迫大樓住戶與起造人去承擔長期的實體與營運風險.這些被法規刻意隱瞞的實體風險,在日常運作的漫長時間尺度中將會被無情地放大.太陽能發電設備並非"安裝後即可遺忘"的靜態擺設,它包含著龐大的各類模組,支架,逆變器,線路以及變電箱,這些設備在台灣炎熱,潮濕且颱風頻繁的嚴苛亞熱帶氣候下,將面臨極其劇烈的物理老化與折舊.首當其衝的便是頂樓的防水問題.光電板支架的打孔與固定,極易破壞大樓屋頂原本脆弱的防水層,導致長年難以根治的結構滲漏與鋼筋鏽蝕問題.進而在極端氣候與強烈颱風侵襲下,高空光電板面臨被強風掀飛,墜落並砸傷行人的公共安全恐慌.最為致命的是,在烈日長年曝曬與線路老化下,屋頂光電設備引發的火災風險,將對集合住宅數百戶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最直接的物理威脅,而這類化學與電器火災,更往往需要高昂的特殊消防配套與天價的保險費用.
台灣政府在設計這套強制法規時,極其殘酷的將這些需要高度專業電網運維能力與財務信用擔保的風險,完全"外部化"的拋給了由普通居民自發組成,毫無專業背景,且成員流動性極高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與住戶大眾.這完美地對應了Christophers對去風險國家的無情指控: 國家為了達成政治上的"碳中和"與"綠能裝機"指標,不願意由公共財政直接出資,由公共部門直接進行系統性的公共直營投資(Doing),而是透過法律暴力(Sticks),強行命令民間去承擔去碳化的物質責任(Ordering).這在實質上,是一場極其不公義的"成本與風險粗暴社會化,去碳指標政府拿"的生態掠奪.Christophers在此引入經濟人類學家Karl Polanyi的"虛擬商品"(Fictitious Commodity)理論,來為台灣這項法規進行最深層的政治經濟學診斷,在Polanyi的框架中,土地,勞動與貨幣本質上並非為了在市場上買賣而生產的,強行將其商品化必然會引發社會關係的劇烈反彈與實體抵抗.電力作為無法儲存,必須即時平衡的現代工業命脈,同樣具有極端霸道的虛擬商品屬性.當政府強行用行政命令,將電力這項不馴的虛擬商品,與都市中最不具流動性,產權關係最為分裂複雜的"集合住宅屋頂共同產權"(無法區分個體所有權)硬生生鎖死在一起時,必然會在社會中反噬出無休止的"社會磨損"(communal friction).在集合住宅的日常治理中,頂樓產權本就是鄰里糾紛的重災區.未來,無數的台灣新建大樓管委會與住戶,必將為了光電售電收益的利益分配,屋頂滲漏水的責任歸屬釐清,設備長年老化的維修攤銷經費,以及30年折舊後龐大的廢棄光電板回收垃圾處置費用,爆發長年累月的社區撕裂與司法訴訟.這項以環保為名的法規,在實體世界上產生的並不是乾淨的電流,而是對台灣都市基層社區人際關係,社會信任與產權自治結構最為深重的慢性侵蝕.而且台灣目前的強制屋頂光電,並非由社區居民自發主導,共享收益的"公民電廠"(Community Energy),而是由建商被迫對接"光電系統商"的資本尋租模式. Christophers 主張的"公共所有權"(Public Ownership).並非排除在地參與,而是強調去商品化與去利潤化.目前的法規只是披著"分散式綠能"的外衣,行"私營系統商尋租與住戶承擔風險"之實. .
在這場病態的"Ordering without Doing"遊戲中,唯一的真正贏家,是那群寄生在強制法規下的"光電系統開發商與系統商.這項法規利用國家行政暴力,為這群私人資本創造出了一個穩賺不賠的法規尋租(Regulatory Rent-Seeking)溫床.建商為了讓新成屋順利取得使用執照,往往在規劃之初便急於應付這項強制指標.而未來的住戶管委會面對繁複的光電法規,台電併網流程以及長期專業運維的深淵,更是充滿了驚慌與無知.此時,光電系統商便以極具誘惑力的"零出資,免費安裝"方案介入,透過精緻的長期屋頂租賃金融合同,以極低的代價"租下"這些新建大樓被迫開闢的屋頂空間.系統商代表大樓向台電簽署長期的固定躉購(FiT)合約,利用國家信用為其兜底的去風險保障,優雅且無風險地將未來20年以上滾滾而來的售電淨利潤全數納入自己的私人口袋,那就是"利潤私人化".而與此同時,大樓住戶在分食了微薄的"屋頂租金"後,卻必須將長期的結構漏水,颱風毀損,電網併網磨損甚至是整座集合住宅面臨的化學與電器火災物理風險,永久且無退路地留給大眾管委會自己承擔,這便是"風險與成本社會化".作者認為只要去碳化的任務依然綁定在"私人利潤極大化,國家逃避直接建設責任"的軌道上,任何看似進步的去碳法規,最終都只會退化為一場對普通民眾進行風險洗劫,並向金融尋租資本進行利益輸送的精緻掠奪.他更進一步表示,人類若想真正抵達安全的去碳化彼岸,就必須打破這種強迫民間投資的"Ordering"幻想,回歸到由國家直接出資,直營,並由公共部門完全擁有產權與營運主權的"Doing"軌道上,將電力與環境安全從利潤的鐵籠中徹底解放出來.
在全球氣候與分配正義雙重危機的陰影下,當代政治經濟學界不乏對私有產權與財富分配進行根本性重構的激進呼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法國經濟學家Thomas Piketty對土地與全球資本所有權實行累進稅制改革的構想.然而他提的這種改革方案在現實世界中面臨著近乎毀滅性的政治與法律阻力,這不僅是因為它涉及對私有產權根基的全面顛覆,更是因為在當前四分五裂的地緣政治格局與資本高度流動的全球化市場中,任何單一國家若單方面實施高昂的財產與土地稅,都將立刻引發大範圍的資本外逃,從而被迫陷入全球財稅協調的無底深淵.相較於Piketty提出的那種極具顛覆性,且在實踐上面臨巨大世界性風險的方案,Christophers在本書中針對電力去商品化與重歸公有制的主張,無疑展現出了相對扎實且極具可行性的務實性. 這份務實性首先奠基於電力的實體網路屬性,電流必須在實體的銅線電網中傳輸,發電廠與風光機組必須固定在特定的土地與海洋空間上,這決定了電力資產具有極強的物理錨定性,根本無法像電子金融資本一樣在面臨政策變革時一夜之間"外逃" .因此電力的去商品化與收歸公有,完全不需要全球一致的政治協調,任何單一主權國家甚至地方政府,都能單方面宣布收回電網主權,將它從私人利潤與金融信用的鐵籠中解放出來.
依循Polanyi的政治經濟學視野指出,將電力去商品化並非在憑空創造一個未知的制度烏托邦,而只是在結束一場過去30多年來瘋狂且失敗的新自由主義市場化實驗,讓這項現代社會賴以生存的命脈重新回歸其曾運作良好的常態.自人類學會生產並利用電能以來,在世界大多數時期和地方,電力本就被視為一種不可或缺的公共基礎設施或社會福利保障,而非一門生意.強行將電力包裝成可以自由買賣,套利的普通商品,並在日前現貨市場中人造出價格信號,這在Polanyi的理論中,本質上就是一場本體論上的根本矛盾(a contradiction in terms),因為電力與土地,勞動及貨幣一樣,它的物理與社會屬性決定了它根本就不是為了在市場上買賣而生產的"虛擬商品".為了在不馴的電網物理規律上維持這場"市場運行完美"的公關假象,去管制化的倡議者與新自由主義政府被迫建立起一套無比臃腫,繁複且自我繁殖的法規體系,所謂的自由電力市場根本就是一片官僚行政叢林,高喊"去管制"(deregulation)的實質,居然是創造出了一個引進多得多的行政管制迷宮 .這個龐大且愚蠢的行政迷宮,不僅極易被金融資本如摩根大通(JPMorgan)當作遊戲桌進行規則套利與財富洗劫,更在氣候危機時代迎來了最荒謬的否定,即這個市場中最關鍵的再生能源發電商,在實務上不惜一切代價透過各類官方保證 CfD,FiT 或企業 PPA 規避與逃避日前現貨價格信號,方能獲得銀行融資而安全存活.一個理論上旨在利用價格信號引導投資的市場,卻逼得它最核心的參與者集體逃跑,無疑證明了市場機制的徹底破產.
在面臨這場市場失靈的制度困境時,許多倡議公有制的西方左翼政黨與工會團體,如英國工黨提出成立國營綠能發電公司"大不列顛能源"(Great British Energy, GBE)時,卻犯了對再生能源個體經濟學與利潤結構"因果顛倒"的危險誤解. 他們指責私人綠能開發商獲取了"超常暴利"(excess profits),宣稱因為再生能源具有"已知的獲利能力"(known profitability),所以國家應該收回公有以將利潤社會化 .Christophers指出這種論調是極度不誠實且與個體財經實體相悖的,綠色資本主義的真正病灶,從來不是私營發電商賺了太多暴利,而恰恰是再生能源項目在日前市場面臨現貨波動,高額前置 CapEx 資金利息與價格同類相食等利潤自我毀滅機制,導致其預期回報率太低,太不確定,使得私營資本在缺乏國家補貼的情況下根本不願意動工.
相較之下,2023年5月美國紐約州艱難通過的"建立公共再生能源法案"(Build Public Renewables Act, BPRA),才真正展示了公有制最誠實且務實的論證.這項法案撤銷了對紐約電力局(NYPA)興建並擁有再生能源項目的歷史限制,共同發起人Bobby Carroll給出了最清醒的宣告:我們不能指望一個純粹由利潤驅動的模型,因為有太多去碳化與電網轉型所需的實體關鍵項目,對私營開發商而言根本就是無利可圖的.因此如果我們繼續死守對私營利潤率與信用評級屈從與逢迎的市場模型,許多我們急需的去碳化專案在實體世界上就永遠也蓋不出來,所以,收回公有,由國家直接出資建置,不再是一項意識形態的"奢侈選項",而是人類為了跨越私人金融與信用 bottlenecks 的務實生路.
這項來自Polanyi的復仇與紐約州 BPRA 的制度啟示,如同一把無情的手術刀,剖開近期新公布的法律中的制度性尋租與社會摩擦,證明只要去碳化的任務依然綁定在私人利潤極大化的軌道上,任何看似進步的去碳法規,最終都只會退化為一場對普通民眾進行風險洗劫,並向金融尋租資本進行利益輸送的精緻掠奪 .拯救地球安全的物質轉型不能再寄生於私營利潤的帳本,亦不能外包給讓私人規避風險的國家"去風險"遊戲.我們或許必須考慮這種將物理與財務風險惡意外部化的威權行政命令,承認電力與去碳化基礎設施作為"虛擬商品"與"公共財"的非商品化本質 的缺陷與危險,我們唯一的生路,是釐清市場拜物教廢除轉嫁風險的強制法規,勇敢地開闢"extensive public ownership"(廣泛公共所有權)的去碳軌道,由國家財政直接出資,公共部門主導投資(Doing),在公有土地上以民主計劃,中央協調與去商品化的手段,大規模進行綠能,電網饋線與系統備能的實體建置 .這不是天真的烏托邦,而是人類在面對氣候災難與私人利潤窄小鐵籠時,唯一一條誠實,務實,且捍衛公共利益尊嚴的物理生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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