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償之債:英國奴隸制債務的償還之路(Britain's Slavery Debt,Michael Banner)
英國著名神學家Michael Banner在"未償之債"中,開宗明義將現代英國與加勒比海地區的關係,置於一個嚴肅道德與法律論述框架之下.Banner指出,跨大西洋奴隸制(transatlantic chattel slavery)並未隨著19世紀的廢奴宣告而自然煙消雲散,相反地,它所累積的不義資本,所造成的結構性剝削,以及對數百萬被奴役者及其後裔所施加的深重創傷,至今依然以欠發達與"持續貧困"(persistent poverty)的形式,深刻蝕刻在加勒比海的土地與社會結構之中, Banner 主張,英國曾參與奴隸貿易並從中獲益,因此對協助加勒比海地區擺脫貧困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個人讀過Susan Neiman的"父輩的罪惡"(Sins of the Fathers),Banner的這部著作不但算是延伸閱讀,且無疑提供了一個至為關鍵且具震撼力的視角.如果說二戰後德國面對納粹暴行所進行的歷史清算與補償,展示了一個現代國家如何透過坦承父輩罪惡來重構社會道德秩序.那麼"未償之債"則是將這道嚴苛的道德與正義試題,重新拋給"文明燈塔"與"廢奴先驅"的大英帝國及其當代繼承者.Banner透過James Baldwin曾提醒我們的"並非所有面對的事情都可以改變,但不面對事情,甚麼也無法改變",與Stanley Cavell指出"唯有完美認知歷史,才能讓歷史真正成為過去"這兩句話,得出了他撰寫本書的核心關懷: 歷史若未經誠實的認知與修復,就不可能自動成為無害的背景,而是會持續以不義的形態侵蝕當代的公義.簡言之,這是Banner試圖透過英國對數百年前奴隸貿易這件事的反省,補過,來為歷史上曾經出現的集體非人道行為所產生的罪惡,探尋一條和解,撫平仇恨並修復關係的路.
要理解何謂"未償之債",必須先回到16至19世紀那場長達300多年的血色資本原始積累.自16世紀霍金斯爵士(Sir John Hawkins)開啟英國的奴隸販運以來,英國船隻在大西洋上實施了規模空前的"中間航程"(Middle Passage),超過325萬的非洲男女與兒童被強行離開,像貨物般塞入狹窄臭穢的船艙,最高曾經有過2成5的人在途中的非人道環境中慘死.抵達加勒比海種植園後,被奴役者面臨的是徹底的"動產化"(chattel slavery),他們被降格為與牲畜,器具無異的私人財產.為了從甘蔗種植與蔗糖榨取中逼出最高利潤,種植園主與監工建立了恐怖統治.由於被鐐銬束縛或被鐵器鎖住,被奴役者根本不可能逃脫,即使嘗試也將痛苦不堪.戴上腳鐐或枷鎖會使人動彈不得,而個別奴隸主與監工更常野蠻虐待奴隸,最嚴重的鞭打甚至導致死亡或身體殘障.那種想要藉由恐懼來榨取最大勞動力和利潤的慾望,很快便淪為肆無忌憚的殘暴和虐待,構成了現代世界體系底層最深重的道德罪惡.
Banner 指出,蔗糖與奴隸貿易為英國帶來巨額財富,並流向帝國中心,投入後來的工業化.不過他也坦言,貢獻程度學界仍有爭論,摩根的中間估計認為影響重要但非決定性.從William Beckford家族造價昂貴的方特希爾修道院(Fonthill Abbey),到拉塞爾斯家族(Lascelles)優雅的哈伍德宮(Harewood House),乃至奧斯瓦爾德(Richard Oswald)與科爾斯頓(Edward Colston)等著名跨大西洋貿易商人,無一不是靠著奴隸貿易與蔗糖暴利奠定財閥地位.他們藉此取得資本,這些資本後來更深植於英國本土的金融體系,如曾直接參與跨大西洋奴隸貿易的南海公司(South Sea Company),更透過廣泛的家族聯姻,滲透進英國國會議員,地主階級與教會高層,在Banner的敘述中,加勒比海的奴隸制與蔗糖經濟,是英國近代財富積累與帝國繁榮的重要來源之一.但其對英國工業化的具體貢獻程度,仍然是經濟史學界持續爭論的問題 .
雖然1833年英國國會通過"廢奴法案"(Slavery Abolition Act),被認為是人道主義的偉大勝利,Banner卻指出這場廢奴背後隱藏著一個荒謬且不公的歷史真相.當時英國政府撥款高達 2000 萬英鎊,相當於當時政府年度預算的4成,全數發放給了4.6萬名索賠人,作為他們失去所謂"奴隸財產"的補償.相對的,數百年來受盡折磨的奴隸,卻沒有獲得哪怕一分錢的賠償.更殘酷的是,形式上獲釋的奴隸被強迫進入所謂的"學徒制"(apprenticeship system),繼續為原主人進行無償勞動,隨後又被"實物工資制"(truck system)與土地壟斷牢牢束縛,深陷低薪與債務陷阱.一直到20世紀,由於殖民當局對加勒比地區長期的經濟忽視,導致當地社會陷入基礎設施匱乏,醫療教育落後的"持續貧困"(persistent poverty),絕望貧困實際上反映了殖民政策的缺失和經濟上的忽視,且這種狀態一路持續到今天.
面對這段充滿血淚,資源嚴重錯置的歷史,當代英國人與帝國機構究竟該抱持何種態度?這正是"未償之債"所要解答的核心問題.Banner引入了道德哲學家Margaret Urban Walker的"道德修復"(Moral Repair)理論.Walker指出,沒有任何錯誤可以完全糾正過來,就如同敲響的鐘聲無法收回,但在道德層面上.仍有許多補償舉措有助於緩解痛苦,失望,孤立和絕望.即使只是些微的努力,也總比甚麼都不做要好,小小舉動可以帶來深遠的意義,甚或成為重新思考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的起點.反之,若連微不足道的補償舉措都拒絕,則可能助長苦澀,憤怒和絕望."寬恕"(Amnesty)與"道德修復"代表了面對奴隸制歷史罪責時兩種略有不同的態度,前者常被加害體制用作逃避責任的"集體遺忘",後者則是道德修復四要素,透過承認,聆聽,道歉與賠償來重構正義關係的必然路徑.在反對賠償的論述中,常出現要求"寬恕"或"遺忘"的主張,宣稱奴隸制已是歷史陳跡,應當直接"向前看"或要求受害者群體單方面寬恕.反對賠償者常說"都過去這麼久了,該向前看".Banner 並不否認遺忘與放下在道德修復中有其位置,但他強調"讓我們忘記這件事吧"應由受害者說出口,而不是由虧欠的一方拿來當作結案語.在英國從未承認,道歉或補償之前就這麼說,無異於拒絕面對問題.歷史上發生的嚴重暴行與殘害不可能被完全抹去,道德修復的本質,是透過具體的補償舉措來緩解受害者及其後裔的痛苦,失望,孤立與絕望,並將這些行動視為"重新思考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的起點".Walker特別強調若加害方連微不足道的補償舉措都予以拒絕,卻單方面期待對方寬恕或遺忘,只會進一步"助長苦澀,憤怒和絕望",真正的道德修復反對缺乏實質內容的廉價"寬恕". 對於國家與制度性的不義,道德修復因此不能只停留在抽象的遺憾表達,而應包括承認歷史過錯,揭露與保存相關歷史,適當的正式道歉,以及具有實質內容的補償與修復措施,才能讓受害者重獲主體尊嚴,並建立起對等健康的社會關係.正如哲學家雅斯培(Karl Jaspers)對罪責的討論所言,國家與機構唯有誠實面對過往的體制性罪行,承擔歷史責任並付出實質代價進行道德修復,社會才可能實現真正的和解與寬恕 .
許多現代人在聽到賠償時,第一反應往往是強烈排斥,為數百年前祖先的罪行承擔刑事或道德懲罰豈不荒謬?!Banner強調,這是因為人們混淆了不同的正義模型.首先是"應報式正義"(Retributive Justice),它關注個體的刑事罪責與懲罰,亦即有罪者受罰.反對賠償者常將賠償誤解為應報正義,從而控訴這是將父親的罪孽加諸兒子身上,即所謂父罪子承.但Banner明確指出,歷史賠償絕非應報式正義,目的也絕不是懲罰當代無辜的個人.其次是"補償式正義"或稱為"償還正義"(Restitutionary Justice),它關注不當得利的返還與資源矯正,引用17世紀神學家提洛森(John Tillotson)"論償還的性質與必要性"(On the Nature and Necessity of Restitution)的觀點,當不正當行為造成資源被非法或不義地剝奪時,歸還不義之財是恢復客觀公義的必然要求.Banner認為當代英國機構繼承了歷史掠奪的資本,而加勒比海承擔著歷史遺留的貧困,"補償式正義"要求的正是機構與國家繼承者返還資本錯置.最後則是"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它關注關係重構與未來信任,透過公開認錯,真相揭露與實質發展援助,打破種族階層與制度性偏見.
Banner 理解人們面對賠償時反射式的排斥,因此逐一檢視常見的反對理由.他坦承其中有些只比"覺醒"的指控稍具說服力,有些則言之有物,這也是書上說"大多數"反對意見不是很好的理由的原因.他以泰沃(Olúfẹ́mi O. Táíwò)在"重新思考賠償"(Reconsidering Reparations)中的主張,強調賠償不應被狹隘理解為後視性的道德恩怨清算或受害者情緒宣洩,賠償的終極目標,是透過資源重新分配與制度結構重構,徹底消除由殖民與奴隸制遺留下來的當代不平等,建立一個所有人皆能享有尊嚴與平等的未來.Banner以此展開了對11種反對賠償聲音的連貫反駁.
首先,針對"時代道德侷限論".即有人主張奴隸貿易時代,每個人都認為奴隸制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所以不應用現在標準判斷過去的說法.Banner 指出,當時並非人人接受奴隸制:孟德斯鳩自1748年起抨擊,貴格會自1761年起逐出涉奴成員,衛斯理1774年發表"對奴隸制的思考",連正統派牧師佩利(Paley)也在1785 年公開譴責.1787–88年更有數萬人連署請願,顯示對奴隸制的道德批判是當時即已存在的共識,絕非現代人的後見之明.其次,面對"法律合法性論",也就是有人宣稱奴隸制在當時合法,所以後代無須為此賠償.Banner對此駁斥道,合法僅是企業或機構避開起訴的最低標準,即所謂"不致遭到起訴的最便宜行動"(CATNIP,Cheapest Action That Will Not Incur Prosecution),絕不能與道德正義劃上等號.況且即使在法律層面,1772 年,首席大法官曼斯菲爾德勳爵即裁定奴隸制在英格蘭普通法下缺乏明確依據,1778 年蘇格蘭法院亦裁定奴隸制不成立,因此殖民者自己設定的法律免責線不能成為逃避道德修復的藉口.再來,對於"非洲內部責任轉移論",有人表示最早販奴的是非洲人自己,所以歐洲人只是跟隨而已,不需為此負責.Banner表示英國龐大的商業需求與槍支輸入,極大扭曲並擴大了西非當地的衝突.更重要的是,跨大西洋奴隸貿易將人類完全動產化與物化,殘暴的種植園資本主義體制與種族主義結構,與西非傳統社會內部的奴隸狀態有著本質差異,絕不能以此轉移歐洲殖民者作為主要榨取者的歷史罪責.此外,針對"非最惡劣論",也就是某些人狡辯說英國不是最壞的,葡萄牙或巴西販運更多奴隸,才是應該先被討論的.Banner強調道德責任絕非相對比較的結果,英國在18世紀是全球跨大西洋奴隸貿易與蔗糖經濟的主導者,販運超過300萬非洲人,指出有人比自己更壞完全無法免除自身的罪責.同樣的道理,對於有人基於"歷史其他奴隸制對比論",質問何以不究責維京人或巴巴里海盜?,Banner指出那些奴隸制缺乏現代國家與機構的連續性,而英國奴隸制是由至今運作的政府,國會,教會與學府所推動並獲利,具備明確的責任繼承主體.
面對有人提英國廢奴有功的"頌揚廢奴功績論",即主張應頌揚英國在廢除奴隸制方面的領導角色而非討論賠償的論調,Banner批判這是一種選擇性記憶的"自選式愛國主義",只熱衷於頌揚廢奴的光榮,卻抹去長達數百年建立與維護奴隸制的罪惡.況且廢奴並非英國單向的道德施捨,而是加勒比海被奴役者持續抵抗,獲釋黑人自傳揭露酷刑,以及自由貿易資本主義興起共同作用的結果,絕非值得盲目頌揚的無私道德勝利.至於"罪行不可衡量論",也就是宣稱暴行過於嚴重致使賠償與錯誤不可能相稱故應反對的觀點,Banner引用二戰後西德對猶太人與以色列賠償的歷史先例,強調金錢確實無法買回無數消逝的生命,但賠償的核心並不等於結清帳目,而是國家與機構承認體制性罪行,承擔歷史繼承責任,並以實質資源協助受害者重建,暴行過於嚴重絕不能成為逃避任何實質補償與道德修復的藉口.連帶地,對於"世代罪責不公論",也就是控訴跨世代賠償等同於將父親罪孽加諸兒子身上的說法,Banner重申這混淆了應報正義與補償正義,賠償並非要懲罰現代無辜的個人,而是要求繼承了歷史不義得利的國家與機構歸還不義資本.而面對"無個人罪責故無法道歉論",也就是宣稱個人對集體罪過不用負責任,便不能也不必道歉的說法.Banner引休謨(David Hume)"人性論"中對道德情感的論述,說明人類的羞恥與抱歉情感並不限於個人親自做出的行為,當個人屬於某個歷史繼承團體時,團體過往的暴行理應引發後人的羞恥與遺憾.最後,針對"階級與實務焦點轉移論",也就是質疑賠償會轉移對當代階級問題的注意力且實務不可行的看法,Banner引用學者Thomas McCarthy與Adolph Reed的討論,說明賠償訴求並不排斥當代社會福利政策,反而深化了對結構性貧困根源的認識,且透過公共發展基金發放並無實務障礙.而面對"受害者身分固化與種族分裂論",即質疑賠償是回頭看,鼓勵自居受害者並強化種族分裂的論調,Banner引用McCarthy的觀點說明賠償辯論具有重大的公共教育價值,能收窄專業史學與公眾記憶之間的巨大差距,強調賠償的目的絕非將受害者身分武器化,而是徹底解構過去由殖民壓迫建立的種族階層,走向真正的平等與和解.
在回應了主要的反對意見之後,討論便必須進入極具實踐性的第三個層面,也就是對賠償的主體,對象與具體金額.Banner 認為賠償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事,接受方是加勒比國家而非個人.支付方不應是窮人,他提出一次性財富稅作為可行來源 ,這包括作為制定殖民法律並發放2000萬英鎊補償給奴隸主的英國國家與政府,包括英格蘭聖公會與劍橋,牛津等頂尖學府在內的宗教與學術機構,以及如德拉克斯家族,與拉塞爾斯家族等至今仍持有巨額土地與資產的歷史奴隸主財閥.相對的,被賠償者的接收主體,主要是受害者後裔所構成的國家與社區,最核心代表即為加勒比共同體(CARICOM)及其轄下的加勒比共同體賠償委員會.由歷史學者貝克爾斯(Hilary Beckles)主持的加勒比共同體提出了十點賠償行動計劃,賠償訴求是一個完整的發展包容架構,包含了要求曾經參與奴隸販運的歐洲帝國政府給予正式且全面的國家道歉,為希望重返非洲祖居地的後裔提供公民身分與財政支援的重返非洲計畫,針對遭種族滅絕與土地剝奪的原住民後裔挹注資源的原住民發展計畫,資助建立博物館與檔案庫以保存歷史記憶的文化機構建設,針對因種植園歷史遺留的高血壓與糖尿病慢性病危機提供醫療與公衛支援的公共衛生危機回應,挹注教育資源以消除歷史遺留高文盲率的教育計畫,建立加勒比與非洲學術交流通道的非洲知識計畫,提供專業心理健康資源以修復跨世代創傷的心理創傷修復,要求已開發國家進行無償技術轉移以打破依附型經濟,以及最重要的取消加勒比海國家所承擔的鉅額國際債務,解除歷史殖民掠奪所造成的財政枷鎖.
這裡又出現另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如果賠償的內容最後大量轉化為教育,醫療,基礎建設,技術移轉與債務減免,那麼它與一般的國際發展援助究竟有何不同?Banner的答案並不是兩者金額上的差異,而是"道德意義"上的差異,援助是施予者可以自由決定的善意,而賠償則是對歷史不義所承認的責任.因此,即使兩者在實際政策工具上可能高度重疊,政治與道德意義卻完全不同.
至於賠償金額的精確量化,反對者常宣稱歷史債務是無法計算的糊塗帳,Banner試圖以現代經濟學與統計模型徹底打破了這一迷思,且花了相當的篇幅在計算賠償金額,得出約在1050億到2500億英鎊的各種估值,Banner 自己的起點是1834年的 2000萬英鎊.按通膨換算約19億英鎊,按 4% 複利約300億英鎊.他強調這只是象徵性的起點,目的是讓兩地開始認真討論,又如由國際經濟諮詢機構布拉特爾小組與西印度群島大學賠償研究中心合作,前國際法院法官羅賓遜(Patrick Robinson)主持的"布拉特爾報告"(The Brattle Report)推算,跨大西洋動產奴隸制的總損害高達數十兆美元,其中英國對加勒比海地區的歷史債務估計介於 10.5兆至24兆美元之間,雖然Banner強調,這些金額的目的並非要在一夜之間破產英國財政,而是為國際談判提供客觀的法理數據基石,並可透過設立數十年期的大型公共發展基金,債務免除與結構性投資來分期落實. 個人以為10.5兆至24兆美元即使分期,也遠超英國每年約 2.5至3兆英鎊的經濟規模,政治上幾無可能被接受.相較之下,Banner 自己從 2,000 萬英鎊推算的量級務實得多.
在處理賠償議題時,必須釐清國家與機構作為賠償者,以及現代個人在歷史之債中的角色差異.國家與機構是具有法律與歷史連續性的法團實體,書中舉出多個令人震撼的機構自我審查案例.例如"英格蘭聖公會"(Church Commissioners)調查發現其前身"安妮女王賞金"(Queen Anne's Bounty)在18世紀曾大量投資於從事奴隸販運的南海公司,聖公會隨後宣布設立一億英鎊並目標擴大至數億英鎊的修復基金,用於資助受奴隸制影響的社區發展.又如劍橋大學與三一學院設立奴隸制遺緒工作小組,揭露如史密斯(Robert Smith)於 1768 年遺贈的資金與南海公司債券存在深厚連結,並揭示加勒比奴隸主後代如何以貴族學生身分入學,並透過與英國頂層家族如埃利奧特家族,拜姆家族,伍德利家族與希伯特家族聯姻,將奴隸資本永久交織進英國精英階層的脈絡中.那麼,既然國家與機構是賠償的法律主體,現代個體市民的角色是什麼?本書引用雅斯培(Karl Jaspers)在"德國罪責問題"中的四重罪責劃分,現代個人雖無個人刑事與道德內疚,因為現代英國個體並未親手施加奴隸制暴行.但作為享受著國家歷史遺留資產,制度紅利與全球特權的公民,我認為個人負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與公民責任,去監督國家與機構履行歷史債務.個人的責任體現於克服歷史失憶與自選式愛國主義,主動學習並面對真實的歷史真相,不再將帝國榮光建立在對暴行的遮蔽之上.同時體現於支持機構進行真相調查與基金撥款,當聖公會,大學或政府動用資產進行歷史修復時,市民應給予理解與支持而非盲目抗拒,並在公共領域推動種族平等,將歷史覺醒轉化為當代的公民行動.
Banner在"未償之債"中所建立的道德修復框架聚焦加勒比海,但我認為這套道德修復的邏輯也可延伸思考其他殖民與戰爭傷害.跨大西洋奴隸制,殖民地的土地與資源掠奪,以及帝國征服戰爭中的種族滅絕與酷刑,本質上皆源於同一套將他者非人化,以武力進行極端資源榨取與不平等結構建立的殖民邏輯.但客觀而言,推動跨國與跨世代的歷史賠償,在現實政治中面臨著巨大無比的阻力.政治人物對選票的短視計算,大眾對財政支出負擔的恐懼,保守勢力對帝國歷史的民族主義防禦,以及長久累積的歷史失憶,都讓賠償看起來像是一場不可能實現的烏托邦幻想.然而,Banner在全書的結尾並未落入悲觀的宿命論,而是引用了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關於"希望"(Hope)的概念.康德認為:"我能希望什麼?是人類理性最核心的問題之一".歷史的進步從來不是必然發生的自然律,亦非唾手可得的既成事實.但希望絕非盲目的空想,而是一種基於道德理性,推動我們在艱難現實中堅持採取行動的必要信念.就像 1785 年的英國廢奴主義者面對反對民意,面對著看似不可搖撼的蔗糖帝國利益時一樣,當時的人們也認為廢奴根本不可能發生.但正是因為廢奴先驅者們堅持道德真相,進行長達數十年的公共教育與抗爭,終將不可能化為了可能.所以,歷史賠償的偉大長征,重點必須從個體的認識與行動開始.當每一個個體開始誠實地面對歷史真相,當越來越多的市民,學者,學生與機構加入這場真相揭露與道德修復的行列,這筆看似不可逾越的未償之債,終將在人類追求正義與和解的歷史光芒中,迎來真正清償與修復的一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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