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 星期五

路西法效應

 

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 Understanding How Good People Turn Evil,Philip Zimbardo)

     接下來兩本書是討論與官方帶領或默許的種族滅絕,極權統治之類血腥事件有關的集體犯罪現象,算是"維琪症候群"的延伸閱讀.一本是"路西法效應",一本是"毒藥貓理論",首先是基於名義上加強管理而衍伸的集體犯罪現象的"路西法效應",它可為官方因強調管理而擬執行過度的社維法,數位中介法描繪一種未來恐怖社會景象的預言:大量且集體的社會惡魔的誕生.

     首先須留意這書裡討論的是"集體犯罪"現象,且是由官方帶動的."路西法效應"想呈現的這種社會或國家集體性犯罪的類比根源是"監獄",也就是"情境影響".當一個社會與國家統治的管理越近似監獄採取的高壓統治狀態,就越容易發生這類的集體犯罪,產生一大堆的無差別罪犯,維琪,納粹,蘇聯,盧安達都曾出現過."路西法效應"其實只是結果,原因正是因為集權的高壓統治,讓許多好人,普通人,淪為兇徒,殺人犯,"平凡的邪惡",像"路西法"一樣,由天使變成魔鬼.如果你覺得現在對統治者的監督機構"監察","司法","立法"失能,新聞第四權墮落,媒體,大型出版集團高層,知識分子,文化人,作家,記者都成了統治者幫兇或好友,那麼就該懷疑:你的社會若不是處於可能的威權極權統治的高壓統治狀態下,就是已經完全失能讓暴力思想接管了整個社會,因為情境狀態產生了系統性的影響,讓多數的統治階層都淪為魔鬼,與監獄裡的"暴虐的獄警或管理人"一樣,所有的囚犯都將成為任其宰割的羔羊.

    社會情境的系統狀態就是產生"集體犯罪"的根源,而高壓集權統治就是病灶,想要避免出現這種集體犯罪,就需要改善社會的情境狀態,遠離高壓威權統治,創造許多"平凡的善人"來改善社會情境.以上就是對於本書的心得.讀本書容易被誤導,因為它是由一個仿監獄的行為實驗而生,人們易陷於犯罪心理學,個體犯罪阻嚇的問題上面去.使好人變成壞蛋,情境的力量大於個人意志,特質,這本書就在揭發這樣的情境力量,了解使人邪惡的情境力量,並且分析這些情境力量是透過什麼心理動力而使人為惡,最後,如何戰勝情境力量而發揮本善的人性..

      作者Zimbardo在史丹佛大學規劃了實驗監獄的計畫,徵求自願者扮演獄警與囚犯兩種角色.這群受試者沒有任何前科,也沒有精神上的疾病,絕對多數是大學生.大部分的人都以為邪惡的行為必然是異常的變態心理造成,但是,紐倫堡大審中許多被控為殺人犯的官員被發現他們精神正常,只是在情境與壓力之下,人格遭致扭曲而採取了當時情境下大家都在做的事.."不可毆打囚犯,盡力製造囚犯的無力感,挫折感"是仿監獄計畫獄警唯一要遵從的指導.從首日獄警們還不習慣新角色,到了第四天,他們已經對於虐待囚犯感到自在,並樂在其中.因為要製造無力感又不能毆打犯人,獄警想出各式各樣的花招,如不定時的呼口號,報數,命令執行無意義的肢體動作,限制進食,來加強囚犯的無力感.到第三天,已經有人因為崩潰而被送出.為了假釋,囚犯們不敢得罪獄警,默默忍受.當囚犯們設計的叛變失敗了,有人開始產生妄想,部分獄警的心理也產生了變化,回家後開始對家人吼叫.到了第六天,Zimbardo的女同事前來觀看,卻看見過去熟識善良假扮獄警的朋友正在虐待囚犯,,認為這個實驗已經嚴重的扭曲人性,所以Zimbardo宣布實驗結束,以免其後發生更大的不測.

       在這個實驗情境中剛開始獄警與囚犯呈現出三種行為模式.第一種是完全沉溺在其扮演的角色中,他們是嗜虐的獄警,與完全認命執行一切獄警指令的囚犯.第二種是堅持走合於人性中道的角色,獄警公事公辦,不主動虐囚傷人,但也未阻止同事的暴行,囚犯則選擇性的執行獄警的指令,對於不合理的就會拒絕,甚至絕食抗議;第三種則是消極的面對一切,既不積極管理的獄警,與放任自流的囚犯.但到最終,它們幾乎全部變成了暴力加害人與羔羊卑膝的受虐者.這是一個意義深遠的實驗,後來不同的人都進行了類似的實驗,得出了相似的結果,只要提供一個真實的情景,人們就會根據這個情景變成施暴的獄警,惡魔,這些情景在現實世界中也一再的重現,而人類也無一例外的陷入到情景中做出了平時難以想像的惡行,便是我們在歷史上看到的那些恐怖屠殺滅絕結果,這些實驗和事實讓我們知道一個糟糕的現實:人會受環境控制,不自覺的成為一個自己不想成為的人.

      國家平常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治安的方法就是把少數壞分子隔離,關進監獄,知道有誰會犯罪,以為他有這行為,是源於個體特質,因此犯罪心理學通常都是朝這方面來研究的.本書所探討了是社會心理學, 按照社會心理學的講法,一個人會犯罪會變得很變態,並不是這個人的個體特質的問題,相反的一個非常善良的平常非常溫厚的人也可以是個大屠殺兇手,在納粹,盧安達中大屠殺中我們已經聽過太多了.所以Zimbardo要研究的是一些情境,某種環境,某種背景使得一個人為惡,使得一個人忽然墮落,墮落成為撒旦.而使得我們變壞的是一些情境的效果,這些情境效果首先來自於那些塑造去個體個性化的環境,與條件,比如穿制服,比如監獄的關控環境,某種規則,某種秩序.去個性化之後,還有它隨後帶了是種群眾壓力,這造就了去個性化個體的新個性,對他人也要求去個性化,然後找一個權威崇拜的對象,作為集體群眾心理的依歸,對此依歸的虔信與尊敬,便是一種新的個性,新的信仰,一種群眾壓力的目標.什麼是群眾壓力?當你發現其他人都在殺某種族人,或都在罵某個對象時,,而你不做同一類事,你不做,你會擔心自己會被人認為自己是同情那些對象,所以你會開始懷疑自己,同時旁邊的人也會開始懷疑你,因此你就會跟他們執行一樣的動作,比如虐待屠殺猶太人,殺圖西人,或罵別人是誰的同路人,你覺得自己要跟別人依樣去殺人去罵人,當你做下去,你就會一直做下去,殺下去,罵下去.甚至你會覺得殺他罵他是幫他解脫,是神聖的,對他們好的,會想出各種理由,特別是高大神聖的為自己開脫,解釋.

      因此在集體的社會裡,讓一個好人成為壞人或惡魔,並不需要藥物也無須強制,需要的只是社會心理學的操控過程.平凡的好人墮落為惡魔的幾個社會化過程,首先讓他陷入某種美好想像的追求,讓他踏出無意識無痛癢的第一步,而為了這個追求,他必須去個性化,他對於自己的同伴也要求去個性化,並且服從美好群體社會的需要去除傳統的個人責任,完全服從於權威所定義的行為,責任,不加鑑別的服從群體規範,對於那些罪惡的現象漠不關心,對惡性消極容忍.當過去習慣的反應失效了,人格和道德感就被關閉了,無意識的罪惡,平庸的罪惡就是這麼來的,法西斯或民粹主義下的公民不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地被創造出來的嗎?.

     而Zimbardo可能沒有想過,在這個仿監獄管理的實驗中,自己的權威指令正是一切罪惡的開始,他沒有要求血腥手段,更規定不能暴打,他只是要讓囚犯更"易於管理"而已.於是那些獄警便已自行發明的各類指令集像囚犯們一招招攻擊,唱歌,答數,報數,禁食,關黑房而已,便能將囚犯管理的井井有條,只是創造了許多精神崩潰者,與無數在過去看來善良的人成為惡魔而已.

     也就是說,讀者可能會被那些心理實驗給誤導到精神心理面的小路上,以個體行為與犯罪心理來看待本書,但其實本書的核心觀點應該是社會國家基於管理之名不斷的以類似於統治監獄的手段來治理社會時,這個社會將會走向一個創造大量集體惡魔的社會,是各種種族屠殺,血腥暴力的最大來源,畢竟管理國家不是管理監獄,即是使管理監獄,也該有一定的人性在其中,Zimbardo在無意間成了一位威權統治監獄的典獄長,如同威權國家的統治者一般,他原以為自己應該是善良的吧.

     人類的處境中存在一個基本的二元性,即抽離相對於沉浸,或懷疑相對於參與,因為害怕被捲入某種壞事而全心全意將自己從他人身邊抽離是過於極端的孤獨防衛姿態,不過越是對他人保持開放態度,就越有可能被他人支配.每個人面對的挑戰是如何熟練的擺盪於完全沉浸與適時抽離的兩極間,在我們開始認識對抗心智控制力量的方法前,必須先考慮情境力量確實會讓大部分人淪陷其中,我們從知識性評估中所學到的教訓總是難以影響我們對自己行為的規範,那些其他人適用的教訓也往往不容易拿來適用於自身來實踐,就是所謂說的比做得容易,由於有各種不同類型的影響力存在,因此有必要針對每種類型發展出對應的抵抗方式,在對付會將我們去人性化或去個人化的人時,往往會出現勸服性的言論以及有力的傳播者,強迫我們採取不同的原則,但這些原則卻不是我們需的,切斷群體思維的做法,和減輕強力遊說我們加入者的影響方式也有所不同,抵抗力的關鍵在於發展包括自我覺察力,對於情境敏感度,與熟悉街頭智慧三種能力,而在集體生活中隨時隨地的警醒自己可能的錯誤,保持警覺,鼓勵批判性思考,對自己負責,別只是聽命行事.堅持自己的獨特性,不允許其他人將你去個性化,或讓匿名掩蓋惡行.尊敬公正的權威人士,反抗不義者,而不是對權威者說法照單全收,也珍視自我的獨立性.辨識框架信息,維持警覺心.不為了安全感的幻覺而犧牲個人或公民自由,反對不公正的系統,這應該是一個壁面被集體意識與群眾行為牽著走下的較好做法:平庸的英雄..

     本書內容不少,多數都在描寫實驗過程,敘述有些零散,雖然可能會兂為故事性而讀下去,但容易失焦,所以記住那些集體性的部分即可,以上.


2022年9月26日 星期一

維琪政府症候群:法國難以面對的二戰記憶

 

維琪政府症候群:法國難以面對的二戰記憶(Le syndrome de Vichy: de 1944 à nos jours,Henry Rousso)

    "維琪政府症候群"是個有意思的題目.國家裡有一些人因為政治選擇集體做了一件可疑的壞事,後來因為權力變遷,當初做壞事的主導者失去權力,許多人因此幸運逃過了後來的究責,成了不了了之的歷史.不過該事的加害人,被害人不少仍在世,未受懲與未得償正義的心情構成某種不可言說的社會尷尬,讓這件事時不時像幽靈般存在於角落,成為社會中不確定的因子,這便是"維琪政府症候群".

    題目雖是有意思的,但論述上就艱難了,原因倒是既簡單又尋常,只因它是歷史也是政治,正是因為政治,根本上難以調和."法國難以面對的二戰記憶"指的就是維琪政府這段歷史.維琪除了疑似與敵人合作,與之妥協的恥辱外,自身也存在某些見不得光的暗黑手段,主要是它關於反猶太人的政策,並不亞於納粹,反猶太的思想早存在於法國社會內部,並不是此時才由德國傳來的新物種,這使得表面看來維琪政府只是執行納粹毀滅猶太人政策的作為顯得可疑,質疑它是因為自身反猶而樂於順水推舟,隱藏了屬於自己內部的邪惡.因此這段維琪政府的歷史是許多法國人不願提及的黑暗時期.等到二戰結束,真正的艱難時刻來臨了,那就是對維琪政權及"其人民"該如何處理?.

    在一般常識性的反映下,人們可能覺得處理維琪政府的首腦即可,但事情遠沒有這麼單純.因為維琪跟汪精衛或是溥儀的狀態是不太一樣的,它是法國合法政權的延續,並不是甚麼在合法政府之外另外成立的新權力.當德軍攻入巴黎,雷諾總理選擇政府撤至北非殖民地繼續抵抗,但不受支持而辭職,由一次大戰英雄貝當元帥經由合法選舉當選出任總理,而他選擇與德國和解,貝當政府改國號法蘭西國,實行法西斯獨裁,國會僅成為諮詢機構,當時除英國外,其他國家都承認維琪政府為代表法國的政府,貝當與納粹德國合作,以換取德國和義大利不瓜分法國的承諾.維琪政府協助抓捕猶太人,吉普賽人和其它"不良分子",有時也積極地與盟國對抗.儘管新政府支持納粹主義和法西斯主義,但是它仍然贏得了很多法國民眾的支持,"因為他們把支持納粹主義看作是保持法國獨立和領土完整的必要手段".

    維琪法蘭西國的合法性與貝當的領導權一直受到流亡倫敦戴高樂的挑戰,他宣稱自己才是法國合法政府的代表,他推動的抵抗運動在蓬勃發展,特別是當法國國內經濟下滑後,民意逐漸地轉向反對維琪政府和德國,許多人開始支持抵抗運動,支持他的"自由法國".,在1944年6月盟軍攻入法國之後,戴高樂宣布成立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維琪政府遷至德國的希格馬林根,並於次年4月解散,不少的維琪政府官員在戰後都受到法國政府的通緝與囚禁,貝當被流放海島,絕大多數維琪政府的層峰人物被法國臨時政府送上法庭,許多人因叛國罪,戰爭罪以及配合大屠殺而判處死刑,有數以千計為納粹服務者,被地方抵抗力量處決.

     對於維琪的觀察可能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視角,一方面可以看作,一個獨立的法國的存在,貝當建立了一個專制政府,並開始對經濟進行嚴格監管,保守的天主教徒成為主流,媒體被嚴格控制,並用於宣傳反猶太主義,也宣傳反共產主義,停戰條款帶來了某些好處,包括將法國海軍,法屬殖民地保持在法國的控制下,避免了納粹德國的全面佔領,使法國保持了一定的獨立性,中立性.維琪政府實質上未加入軸心國,甚至形式上與德國仍處於戰爭狀態.相對於前者的另一個視角則是:維琪法國是一個綏靖合作主義下的政權, 表面上獨立實際上是屬於德國的一個傀儡政權,儘管也有部分的自己主權,但德國扣留了超過200萬法國戰俘,對青年男性實施強迫勞動,削弱了維琪的軍事力量,且維琪必須定期向德國支付黃金,糧食和物資.法國警察被命令搜捕猶太人,共產主義者和政治難民,結果至少有7萬名猶太人被殺.多數法國民眾最初支持維琪政權,但當法國的生活條件變得越來越困難,當戴高樂的自由法國逐漸強大,輿論轉向反對維琪法國政府和德國軍隊.

     了解了一些維琪政府的始末,可以得出幾點簡單的結論,首先它不是非法政權,維琪政府被美國,加拿大等國承認為法國的合法政府,直到1944年10月.儘管這些國家正在與德國和義大利作戰,英國則至少在維琪政府總理拉瓦爾明確地準備與德國合作之前,與其保持了非官方的聯繫,甚至在此之後,在自由法國與維琪法國之間,英國仍然保持一種矛盾的態度,所以把維琪當成"偽政權"基本上是一種戰後的視角,與觀點.其次,因為它是合法政權,所以它的政策絕大多數都是受到民眾認可的,不論是從法律層面,還是人民認可的事實層面皆是如此,而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維琪的黑歷史與可疑行為只是維琪的首腦潤該負責而已嗎?維琪的人民就是無辜的嗎?

      這事就可以回到前面提出的問題,二戰結束後,該如何處理維琪的問題?對維琪政權及"其人民"該如何處理.政權很簡單,既然已轉移解散,就把首腦人物及重要的爪牙拿來問罪,但是維琪人民與那些看來不太重要的爪牙該如何處理呢?首先是鋸箭,箭桿鋸掉,把箭簇留下,其次是掩蓋,轉移,偷換概念,形象,為什麼?因為需要這些人的支持,這些人的選票.因為戰後的法國新共和需要他們的加入,法國的重建需要他們,法國的經濟需要他們,戴高樂的民族復興需要他們,於是政治人物基於實際的需要除了處理了那些明顯犯罪的首腦外,對於他者採取了相對寬容,特數了許多人,甚至吸納許多維琪的前官員進入政府,卻又極度隱藏它們曾經的做法,也許自由法國以前曾對維琪採取極度敵對的態度與立場,現在則必須要吸納他們的支持者,人民,與資源,因為比起和稀泥,真正按照人類正義觀點的處理方式,可能是這些政治人物與政客不願意見到的,因為它可能引發大量的人必須入獄,被追責,被懲處,使得原先的積怨因此而更加的擴張,這種現象必然不利於心的政權,不利於他們期望的法國的復興,所以他們寧可選擇現實中有效但從正義面看來卻是次等不公道的行為政策.於是乎維琪領地下的人民全數變成了以抵抗行動,自由法國的形象翻轉出現了,甚至連貝當的形象都能重新的塑造,政治需要時甚至可宣傳戴高樂是他的繼承人,而這些大不同於真實歷史上的維琪政權,與維琪人民,當然對於多數無權力,無武力,無力量的被統治來說,他只能被動接受政府,很難主動要選擇政府該如何,你說要全部究責於他,並不合理,但要說人民全然無辜,卻也沒有如此簡單,否則德國人民何以因納粹歷史被追討至此時此刻仍沒完沒了?!但法國就因此輕鬆嗎?維琪與自由法國間的對立被某些人看成了"法法戰爭",就是一種疑似內戰的戲謔,而這種內戰的戲謔竟然以另一種幽靈的形式繼續存活在二戰後的法國直至1986年本書原文出版止,尚未止皆,因為當時仍有持續不斷的當年轉換身分潛入,轉移至法國鄉間,其他國家隱姓埋名生活的前維琪高官,爪牙被發現,逮捕,於是這場"維琪政府症候群'始終處於不能停止,無法治癒的狀態,每當有新的潛藏兇手,或是過去不為人知的維琪受害者出現,這個政權曾經引發的不法行為被掩蓋的問題就要被拿來鞭一遍,那些可疑的政客就要被人再度提起他過往可能的犯行,而惶惶不可終,這便像是一種永遠痊癒不了的政治病,一個法國社會永遠的隱患.

       在本書一開始的假設中可以看出作者認為"症候群"以法國内部政治力量間的對抗比起戰敗或外國占領勢力,對整個國家留下了更深刻的影響,這一點已經得到廣泛的證實.維琪的存在和曾經的作用的確構成了主要問題,從關於特赦的辯論,到70至90年代的各個醜聞.除了維琪之外,充滿政治意味的對抗是構成問題的原因,它所對抗的不僅是納粹,還包括因敗戰而產生的政權,以及附敵分子.這些狀態可以定義為法法戰爭的原型延伸.作者從過往的歷史中區分出三個"症候群"不斷遇到的可能產生假象來源的觀點角度,它們都與法國悠久的政治和文化傳統有關.

     首先是貝當門徒的記憶,這些人的形成和維持在很大程度上仰賴傳統天主教文化的存續,後續又加入了包括變節的抵抗運動人士公開宣稱他們與天主教文化具有承襲關係,即使擁護天主教的價值觀,只是其成員和同情者之間共有的特徵之一,這使得維琪蒙上了一層天主教傳統的色彩,這政權是法國與法國宗教"天定"的選擇."捍衛貝當元帥名譽委員會"的運作有如教派團體,並且為元帥主義發展出十足的宗教教義.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會發現其中相似的價值觀,雖然這些價值觀不一定能形成某種理論實體,但以不含有政治性的態度詮釋法國歷史,救世主承擔他人過錯的奧義,加上宣傳對社會亂象的高度排斥直指抵抗運動與解放行動形同騷亂之列使人想起暴烈的革命,或無法接受脫離宗教勢力的社會的形象.在那些多少仍然忠於反革命天主教傳統的世人心中,貝當主義或許代表了某種可能的遠景. 第二個觀點角度完全屬於意識形態的範疇,它和傳統政治劃分的性質有關.維琪和附敵行為主要來自右派和極右派的傳統,無論是反革命右派,技術官僚右派,或"類法西斯"的派別與極權主義者,左派人士的歸附並沒有深刻改變這些意識形態的本質.戰後,雖然確實遭到排斥,但二者都成為政治實體,只是沒有清楚表現出來,常常是因為經過掩飾甚或出於羞愧.某種懷舊的極右派就屬於這種情況,他們似乎還沒有準備好放棄自己唯一擁有過的權力文化.因此,他們必須巧妙地周旋在貝當主義的傳統,以及附敵行為的回憶之間.不過某種專制右派的內部也有這種情況,從1940年代後期的法國人民集合黨,到目前某些自由主義人士,他們毫不猶豫地宣稱自己重視的不是法西斯主義的價值觀,而是"工作,家庭,祖國"的信念.在相同的思想範疇內,法國人民集合黨在嘗試了"戴高樂式貝當主義"之後,喚醒對自由法國和戰時戴高樂主義的回憶,在很大程度上為將軍一九五八年的重新掌權建立了合法性,並使得長期以來,因為維琪的經歷而喪失威信的法國右派得以重生.相反地,左派利用抵抗運動思想的資源,大幅更新了他們的價值觀.就共產黨人而言,他們在地下戰鬥時期,已經以自己的分量,尤其是龐大的數量,建立了政治上的完美行為形象,而非共產主義的左派則試圖在必要之時,援引抵抗運動人士的民主理想,開創他們的社會觀,如果法國的政治格局,是按照佔領時期的付出比重來重新劃分的話,那麼它大體上也保留了前人的分歧狀況. 最後,症候群形成的第三個特有的觀點是反猶太主義.1960年代後期猶太人的記憶復甦,成為重新喚出往事非常明顯的因素.面對古老惡魔再現所帶來的恐懼,部分猶太群體的明確意願,以及一些個體所採取的行動,或多或少都是在公開展現他們的猶太身分直被忽視的層面.猶太人的意願與行動,可以為自那些年以來,許多轟動法國上下的醜聞和案件做出解釋,在1970,80年大之交尤其明顯,當時達其耶事件造成了強烈的情緒波動,促使法國首次援用不受時效限制的危害人類罪,而這條法律早在1964年就已通過.自從實際執行該條法律以來,所有提出來的申訴與所有接收的案件,都涉及法國政府的前任官員.然而,就算追溯過往是出於難以承認,難以解釋,難以合理化在國際間出現的種族滅絕的罪行,它仍然傳遞了法國歷史上,自德雷福斯事件以來一個常見的狀況:具有政治性而且與教會無關的反猶太傳統,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在法國社會中畫出一道分裂線.天主教傳統的持續性,由於佔領時期的參與而激發並滋養出的左,右派劃分,反猶太主義, 以上要素形成當代法國在"身分認同"方面的破裂基礎.就像維琪這個危機一樣,對它的回憶和它自身數個相互衝突的表象,也關係到相同的對立價值.因此,對佔領時期的引用,無論它源自哪個陣營,涉及議題諸如社會或民族,平等或階級,國家或個人,道德與效率爭議,差異的排斥抑或整合,具有既定體制與組織的法國社會,也包括多民族,多文化的社會考量,在戰後法國引起各類議題爭論時,維琪的幽靈總會帶著或多或少的強度重新出現.

      在法國人們一戰的回憶,主要是以國家為框架,但是對二戰的回憶就遠非如此,因為涉及到後續的民族國家重建問題,這樣的現象在許多地方都發生了類似的情況.這裡的民族問題毫無疑問是戰爭帶來的直接遺產,跨國的意識形態衝突長期於各個內在層面引起嚴重的民族認同危機,法國就是典型的例子,既不是唯一,也不獨特.但維琪症候群有它特殊的歷史,加上屬於各自主張偏好的傳播媒介,形成重大的分歧.會出現這些分歧大多是由於不同的單位與派系組織過的記憶,學術與文化的記憶,輿論的擴散記憶,這三類記憶之間共同交錯而生的,以至產生緊張的局勢與種種矛盾.這樣的歷史是由供需之間的波動所引起,對維琪的回憶首先是通過相互競爭的神話散布出去的.不過,這些神話除了重現最初的對立性之外,只證明了它們無法持續為整個事件,塑造出集體認可的表述.貝當追隨者的神話體系只想留住元帥的形象,發展出時間點錯誤的個人崇拜,不斷否認民族革命的政治特性,同時它也試圖重寫民族革命的歷史,採用試圖讓"國家級附敵行為的事實,維琪反猶太主義中特有的法國性質,以及該政權具有深刻黨派觀念與復仇心理"等現象被藏或消逝轉化,因此使得這個神話體系陷入了僵局.本來透過對貝當的判決進行復審,或將貝當的骨灰移葬杜奧蒙等象徵性的手法建立達成和解的想法,該神話系統是基於"和解"的想法,讓貝當成為法國是最大公因數.但無奈該神話無法在當代的政治環境中,培養出可以讓人接受的學說.這也是為什麼,一方面這個記憶化為不斷的謊言,時常帶著不大光彩的性質,另一方面,這個記憶只有在危機時期才具有真正的影響力,諸如冷戰期間,阿爾及利亞戰爭期間,造成政治辯論的激烈化,使得人們不大關注訊息所傳遞出的歷史真相,最終淪為無用.而抵抗運動的神話體系則有著完全不同的命運.在共產黨人和戴高樂主義者的供養下,表達了輿論真實而深刻的渴望.儘管它是第四共和的建立基礎,但神話的正式成形是在戴高樂重新掌權後,並於阿爾及利亞戰爭結束後到達顛峰.這個神話體系也試圖改變佔領時期的真實面貌.戴高樂這一邊將抵抗運動"視為某種全法國都懷抱的理念",體現在將軍一個人身上,而共產黨卻是將抵抗運動描述為民族起義的大規模人民運動,誇大抵抗運動在人民中發展的程度.他們皆把維琪的角色看成是一撮叛徒,或指責說那是一幫資產階級.因此,抵抗主義就和貝當的神話體系一樣,削弱了內在爭鬥帶來的重大影響,即使在這些互相對抗的記憶之 間,它們的爭論就是內鬥最明顯的指標.所以當檢察長要求判處貝當死刑時,他自己必不知道自己在完全不自知的情況下指出了抵抗主義神話的潛在作用.正是抵抗主義神話固有的意識形態本質,解釋了它自身的脆弱,它忽略了同樣深受佔領時期影響的其他人的回憶,比如戰俘,他們沒有佔領時期的經歷,停留在一戰時的貝當形象,對各個事件的認知與其他法國人完全不同,又比如來自徵召強制勞動服務的工人,他們背負著羞恥的回憶.至於來自源於種族歧視而被關押至集中營的受害者,其中以猶太人居首,他們遲來的覺醒,適足以修正對戰爭年代的表述.抵抗運動人士本身中的許多人因為對戴高樂主義,或共產主義有所保留,所以也顯出了完全不同的回憶,於是在戴高樂去世之後,這部分神話就迅速沒落.於是訴諸論戰,譴責,辱罵的情況持續不斷,而且時有謊言出現,而最後就是對法國歷史的濫用,以上種種表現唯一顯示的就是後人對維琪時代編造出的神話是多麼脆弱.

    因此,在有意遺忘和求取記憶之間,在必須壓抑和壓抑之後無法預料的回歸之間,在傾向忽略與渴望實情之間,就有了持續不斷的衝突.這些衝突展現在官方記憶,以及具有強烈動機故而組織良好的特殊記憶之間.前者以國家的名義舉行慶祝活動,進行篩選與審查.後者或具有地區訟訴案或具有宗教性或出自民間社團,等等.這些衝突也顯露在幾代人之間.那麼以上的問題與現象如何產生?因為政治需要全民合作時,所以需要一套能滿足合作的神話,而當政府要對抗冷戰敵人,又要重新編造一段神話,當以阿衝突發生時需要修正一段神話,而因為經濟落後需要振興又要創造另一段神話.神話的創制總是離不開政治需要,離不開當政者的需求,離不開國際現勢,但真實的事實呢?誰需要呢?好像越來越沒有人知道了.因為只要出現一個政治需求理由的需要,自然既有相伴的文人作家,劇作家,知識分子,媒體人,出版人為這個神話創造必要意識形態下的書籍,小說,詩歌,報導,觀點論述,乃至哲學觀點,從低端不入流到高大廟堂,他們全都能滿足,隨時可以創造新的觀點,角度,滿足了畏政治觀點,與政治服務的要求.至於這些人這麼做是基於私利還是偉大的思想,或個人的價值觀實踐其實對於廣大的民眾來說並不重要,他們已經被這些相關的作品,報導,奈至教科書,書籍的觀點給同化成其中任何一種政治需要的形體,大多數民眾的需要已經成了政客改造後的需要的同一產品,他們其實是不知道自己的需要,因為那個需要已經貝克客的需要替換掉了,除了接收洗腦,並無其他能力.

     這件事一開始就做錯了,說了一個天大的謊言,以至於後來必須用一個又一個新的謊言去掩飾,去替代,去移轉.問題是,如果一開始就說實話呢?這就代表絕對沒問題嗎?不知道,也許真的那樣做後,二戰後會不會沒有法國這個國家,或至少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呢?不知道,也許報復的案件會比我們想得少,終至和平落幕,但也可能就是真的法法內戰流血成河,而有另一番不同的結局,畢竟歷史難以假設,更無法有甚麼標準選擇,說不定說謊,掩蓋,裝傻,等待時間過去幾代問題就會自然消彌了這種阿Q的想法才是最好的選擇也不一定.以上.


2022年9月14日 星期三

深度學習與圍棋+深度學習必讀 - Keras 大神帶你用 Python 實作

 





深度學習與圍棋(Deep Learning and the Game of Go, Max Pumperla & Kevin Ferguson)+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 with Python,François Chollet)

     "深度學習與圍棋"就是教你如何用Python寫一個用AI來下圍棋的機器人程式,作者史Pumperla與Ferfuson,這本本來是沒要看的,但最後卻變成主要是看這本.

     原本看的是後面這本François Chollet的"深度學習",主要是學Keras相關的用法與概念,無奈這本書有點無聊,書中的範例多數都是以Kerea內建的資料集來跑,原則上執行沒問題,但想想不知這樣的後續能拿來做些甚麼運用,畢竟我還是希望方法與金融資料結合,但作者Chollet卻直接擺明金融市場資料在機器學習運作的艱難,及過往資料與未來的低關係性勸眾人不需花時間在這領域,這與其他談深度學習書籍的做法大不相同,畢竟別的書拿了價格資訊就開始自做自式的跑模型了.但我以為有一個關於市場心理重複行為狀態在日內交易式挺明顯的,是一個可以切入的點.加上這本"深度學習"依舊有許多談概念的部分,相對較乾澀,主要是一個人若在書外如何使用這些定式的程序,畢竟該如何分層,用甚麼函數,書籍中也都沒交代它的決定方式或思考路徑,於是個人興起不如找一個專題來跑看看,看能加深它的使用與觀念有多少,於是便有了這本與它隨後的其他書籍.

     沒想到看這兩本書花了挺長的時間,超過兩個月以上,每天只有一點點進度,除了理解難度,主要是實作上的問題,尤其是"深度學習與圍棋"這本,它有實作難度,一方面書附在Github上的程式碼有一些錯誤,光找error就快弄瘋人,何況轉換到自己電腦上還要處理一些環境問題,本書的設定環境式unix,自己換到pc環境,原就有些不同,加上deep learning的程式執行都相當耗時,跑個幾十分鐘的執行是常態,這時只能等待電腦給結果又不能做其他事,個人的電腦雖有獨立GPU,但只能算是勉強能用,畢竟是幾年前的機器了.是一本花很多時間來理解與實作的書籍.而後面那本François Chollet的"深度學習"應該是看本書前關於神經網路與keras等觀念的一個基礎必需,初學者最好先閱讀實作參考後,再來讀"深度學習與圍棋"才較為效率.Chollet的書號稱是經典必讀,但單看其實有點無聊,書中的例子相對簡潔,程式碼清楚,但即便如此理解深度學習,卻也不知能用來做甚麼,這便是困惑的產生.

        "深度學習與圍棋"就是談"深度學習",但它是以"圍棋程式"為專題來談深度學習,初看應該算是本比較難讀懂的書,看原文或看中文都一樣,難度不是在語言文字上,而是它不能算是本入門書,讀者必須對深度學習的各層面有個基本認識,因為有些觀念的地方它只會一筆帶過,比如先前我們學過的ANN,CNN,RNN等類神經網路,Keras內的觀念,沒基礎的人會完全看不下去,書也不會詳細解釋程式碼,只是會在某些地方附加說明,這點對初學者或是少寫程式的人閱讀不利,不過,這畢竟是本實作兼談某些理論的書籍,特別是關於"強化學習".書的目標很明確,就是讓讀者讀完後可以Python寫出一個AI圍棋程式,即自動下棋的機器人程式,最後兩章並附帶提了關於alphago的關於網路架構,棋盤編碼,策略網路,價值網路,它改良的蒙地卡羅樹搜索算法等大致結構,甚至更精進的alphago zero裡加強學習的類神經網路來指導樹搜索的觀念,方法,與超深神經網路等技術也約略提了一把,看似多少有些廣度了,但其實只是增加更多的未知領域帶探索.

     千萬不要看到AI圍棋程式就自行產生高大的氛圍.下棋的可以是職業九段,也可能是初學1周.這書裡的圍棋機器人不可能一下就跳成Alphago,甚至可以說差得很遠,簡直是mlb與社區少棒的差別,但這個不重要.它是一個普通人想理解如何寫AI下棋程式少數能找到的參考書籍,所以它能教授的絕對不是太過深度的東西,而是讓讀者能夠理解全域架構,與個體細部該有的組件.就像社區少棒比賽與大聯盟比賽所有的規制,設備,及運動都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強度大不相同.因此本書談寫出一個AI下棋程式,主要是將它依功能分成三大塊:一個圍棋數據處理器,一個編碼器,一個神經網路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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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上圖所下方所呈現的,從棋盤到數學矩陣,從數學矩陣到神經網路,然後循著箭頭往上看到神經網路的終極目的:下出一手.這三張圖正好符合AI下棋程式的三大部分.而其中首先需要建構一個圍棋數據處理器,這一部分比較屬於綜合性雜亂的知識相匯,處理的問題包括從這個程式是用在進行"個人"與"程式"下棋,或是"程式"與"程式"間的下棋,是單純在本端機器上直執行下棋,還是要透過網路的人機大戰,機機大戰,這些涉及輸出輸入的表象問題處理,到如何形成一個棋盤,這棋盤上那些地方是可以下的地方,那些是不能下的禁手:比如自殺,計算每個棋子的"氣",計算死活,執行落子吃子,盤終勝負狀態,理解劫爭.光是這些就需要一些基本的程式能力與對於網路技術面的理解.而有了這些也只是能夠寫出一個基本能夠執行Play落子動作的無智能"射擊"程式,真的要進入AI,還早得很,首先要將一局棋盤狀態轉換成數學能夠紀錄與使用的格式,然後便有了上圖所標記的國際上通用的SGF(smart game format)文件格式,透過編碼器將SGF轉換成為數據,特徵與標籤,因為採用的SGF必然是大量的百局棋,甚至幾千局棋的資料,所以這方面的處理非常的大與細節,有了以上的大數據,方可能來進行神經網路的處理,找到一個初解,再透過學習逐步地找到較佳的手段,與位置.

      這本書直接就採用神經網路中的卷積神經網路(CNN),且會採取好幾層的方式,關於這方面的知識與技術就是弄熟Chollet的"深度學習",這些都不是太大問題.不過呢,這個CNN只能處理眼前的一手決策,而我們要下的整盤棋,這種難度就大了,還會產生幾個對於此專題的疑惑.首先是下棋的核心知識問題,我這裡縮稱的下棋是指的"電腦"下棋,不是人,本書的電腦下棋知識核心有兩大點,一是MCTS,一是Deep learning.MCTS只得是蒙地卡羅樹搜尋法(Monte Carlo tree search):

      

         雖然MCTS是本書核心知識,它是一種藉由逐手評估勝率模式的方式來規劃決定的.從根節點開始,連續向下選擇子節點至葉子節點.讓遊戲樹向最佳的方向擴充,這是蒙地卡羅樹搜尋的精要所在.但是書籍在此相關內容的解釋並不多,必須靠讀者自行找尋資料,或憑藉著過去所學,所幸這邊有本國內出版的"電腦對局導論"可以提供相對的知識輔助,這本書中"蒙地卡羅樹搜尋法"占的篇幅不少,且許多是2016以後被廣泛採用的知識點.但這不是問題,問提是在MCTS與Deep learning的結合上,作者沒有詳談,只是在最後2章提及關於Alphago所採用各類相關新的知識概念上,提出來它有這樣的發展與採用如何用神經網路指導樹搜尋,即新的Alphago Zero裡已積實踐使用這樣的概念,即為樹搜索構建一個神經網路,畢竟就一個人思考會認為下棋應該是個連續思考的動作,手與手間有著高度相關,而這本書所能帶來的只是一連串的個別動作,手與手之間的連結性似乎不高.其次,本書在deep learning的重點除了CNN外,主要是放在了強化學習(reinforcement learning)上,但它談得又不夠深入,最早作者讓我們完成一個能夠執行的AI下棋程式,是為棋盤上的每一個點計算了一個值,每個交叉點得到的值代表神經網路預測下一步在該點落子的置信度,一個簡單的思維就是直接選擇具有最高值的動作,但是對於任何給定的棋局,豈不就永遠就只有一個固定答案,因此最好的就是能加入一個隨機策略來提高多樣性的可能,實作上可以透過自我對弈來強化學習,採用新的策略樣式包括了梯度策略法(gradient policy learning),價值評估法(action-value learning),與演員-評價法(actor-critic learning)三種新的強化學習觀點,但實作不多,僅限於小範圍的舉例,沒有融入到大專題上去,我們只能知道可以利用Keras來建立一個策略函數與價值函數在演員-評估法中來強化學習的效能,但實作還必須自作為來的延續,其實是有些可惜,不過出書就是這樣,不可能甚麼都包山包海全吃到底,後續是要讀者自行去找尋與研究的吧..

     這本看了有段時間,其實說看是不精準的,它是本實作的書,需要逐步的依Python程式執行,但僅是複製貼上執行沒有意義,何況作者們將這本書整個的程式碼放在Githut上的竟然有一些錯誤,需要花時間去debug,加上deep learing的程式都要花大量的電腦時間,看起來似乎有些不值.不過Alphago打敗人類後,對圍棋行業外的人來說看似並無關係.不過它已完全的翻轉圍棋與圍棋界這件事,從那時起,職業棋手平日開始啟用AI軟體來訓練自己,學習它的下法,思維它每手的企圖目的,與每手的功能效率.也就是說在那個領域出現了一個無名未知的"電生物"改變了它的環境,生態與文化習慣,人竟然要向一個電生物學習,說起來是有點殘酷的.人類發展的千年的東西,現在居然被這生物告知,你只開發發現了其中不到10%的知識,概念.所以我也就暫時不把Chollet對於身學習與投機市場價格關係的看壞列為必然,應該還有些地方能夠進行某些深度學習的研究切入點吧.以上.

2022年9月8日 星期四

叛逆的巴爾幹:從希臘主義的解體到斯拉夫主義的崩潰

 

叛逆的巴爾幹:從希臘主義的解體到斯拉夫主義的崩潰(劉仲敬)

     在看巴爾幹地區文學作品前,打算先瀏覽當地的歷史,三民,五南那類教科書式的作品實在看不下.就挑了這本.當然,這本書不是單純史實事件敘述,甚至書寫的主要目的都不在這方面,本質上書是藉由巴爾幹當地的歷史來講述"民族發明學"這件事.雖然有人稱這"民族發明學"是無理論的宗教學或信仰,也因為作者主張小型民族主義國家,斷言大民族主義國家,與泛民族主義國家終必分裂成許多小國,所以鼓吹大中華必分裂許多小國而遭對岸封殺.但我這篇心得重點是試圖將社會契約論補進原著觀點中,來推論一下這種泛民族分裂主張的思維與過去曾出現的社會學,哲學觀點的關聯上.

     本書一共分為10個單元,每單元講述一個巴爾幹地區的"民族國家"出現與成立大致情況.教科書裡都稱此地為火藥庫,該地區存在諸多矛盾,既有宗教矛盾,也有領土爭端,由於半島的地緣政治重要性,由此而來的列強干涉致使這一地區的矛盾頻繁被放大為戰爭,是以被冠以火藥庫之名,實則是個殺戮頻仍,血腥事件不斷的地區,這當然與其歷史發展有關,本書的表現手法是以現今的希臘,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北馬其頓,塞爾維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蒙特內哥羅,阿爾巴尼亞,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等國是如何從大希臘主義,鄂圖曼主義,斯拉夫主義三者發展競爭中逐漸的由一個大型的"泛民族國家"裂解成為今日10多個的小型的"民族國家"的現狀過程.

      在作者的描述下,"民族"是很容易在需要的時候被人創造出來的,所以稱為"發明"學.現今的人們大約都知道所謂的民族不過是一個"想像的共同體",所有創造個體因素聯繫成民族的"條件"不過是"虛構的關係連結",甚至未必要是真實存在的東西,血緣,地緣,乃至宗教,神話的連結,全都是人類發明出來的.劉仲敬稱這種民族的發明與創造,與真正的事實其實是有出入的,但即使人們做偽創造了民族,民族的發明也是為了貼近事實與真相.劉仲敬認為當人類做偽的程度越少越能貼近事實與真相,民族發明就越成功,反之,就是混亂的開端,是一種能轉為引燃火藥庫的力量.

      在他的民族發明學理,民族主義被約化為三種:泛民族主義,大民族主義,小民族主義.根據過去歷史的現實論述,這三者中的泛民族主義,與大民族主義的狀態是不穩定的,套用我上面所寫的,就是泛民族主義與大民族主義的民族發明往往不容易貼近歷史真相,與事實,甚至因為現實的因素,ˊ這兩種民族主義會因為公平性問題的執行不當,或強迫合併等問題,造成現實上的不可行而引發分裂與動亂的危機.所謂的泛民族主義特徵在於其主張的國家領土與現有的政治邊界不同,它通常將民族定義為一堆相近的族裔或文化群體,比如泛日耳曼主義,泛伊斯蘭主義,泛斯拉夫主義都是屬於這範圍的例子,這泛民族主義與大民族主義結合往往會因為地理因素造成兩種狀態,單一的大民族壓迫其他小民族或強勢同化其它民族,若在同一國境內造成內亂,種族屠殺,清洗,若是泛民族主義者分布於不同國境間,則會形成兩國或多國交戰的戰爭狀態.這本"叛逆的巴爾幹"便是以此為狀態根基發展的,原來的大民族主義國家"鄂圖曼帝國"在國力逐漸衰退下,原來用強力維持的多元民族融洽假象就被翻出了真相,那些原來屬於拜占庭帝國下信奉東正教的人們,本來因為受制於武力壓迫而勉強接受當下生活狀態的人們,找到了可以爭取個人自由或更大公平出路的機會與可能,於是託辭於古老的大希臘主義而趁著鄂圖曼力衰無力鎮壓時分別創造出希臘,與羅馬尼亞的獨立或自治的機會,而其他人有樣學樣也從大希臘主義的復辟中看到了自身的出路,隨著現代"新希臘民族","羅馬尼亞民族"的出現,"保加利亞","馬其頓"這種託言古代國家但實則與過往歷史上的馬其頓,保加利亞無關的新興民族國家也就這樣出現成立了,大希臘主義所引發的地緣政治的變動當然也會令國際政治強權介入,於是有人借用大斯拉夫主義在這個時機,在這個舊斯拉夫民族分布的地區創建了塞爾維亞民族,波士尼亞民族國家的概念,等鄂圖曼帝國接近瓦解,原來的穆斯林則構成了阿爾巴尼亞民族,而與地緣,過往歷史遺留有關的則是官託言是義大利後裔的蒙特內哥羅,與從託言是從泛日耳曼主義中生存的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但是光如此並不精彩,在斯拉夫主義下另一個大南斯夫主義又將上述的這些新興民族國家再度惡整一遍,原因很簡單,根據民族發明學,必然就是以前發明的不夠貼近真相,形成的只是另一個暫時性規模較小的大民族主義,比如大塞爾維亞主義,因為不夠貼近真相,所以即使已經在政治上劃為一體但仍舊必須繼續分裂,對抗,交戰,到了20世紀末才形成今日的巴爾幹的模樣,雖然和平,但仍偶有戰事.

     潛藏於民族發明學裡的一個事實似乎是作者對於"多元民族國家"的懷疑,這種懷疑就是它不夠穩定,容易動亂,或產生各種問題,最終必然走向分裂,因此那些歷史上曾經出現的大帝國如鄂圖曼,俄羅斯,乃至大中華最終與最好的結果就是分裂成越來越多的小型民族國家.作者提出的大民族國家的不穩定在於人是有情感動物,而不是單純基於理性來生活的,因為如此大型民族國家才會分裂成為更多的小型民族國家,所以世界主義比然讓位於民族主義.因為只是寥寥數語,沒有更深入的解釋,我當然不能因此而要認同甚麼,但我試著就這個說法提出作者可能的思考來源,主要是作者在第10單元中的敘述衍生,即啟蒙主義與浪漫主義的分別.

      當封建制度崩潰後,有兩種主義試圖接管其後的世界秩序,分別是啟蒙主義與浪漫主義,它們之間的鬥爭推動了民族發明,法國大革命後創造的新民族國家體現了啟蒙主義的原則,啟蒙主義的背後就是理性主義,它發明的民族稱為"People",而那些反對法國大革命的舊階級也是是改變了自己國家為民族國家,體現的就是浪滿主義的原則,浪漫主義的背後是先驗主義,它的民族稱之為"Nation".現代的民族國家基本上就是以上兩種個體不同比例的混合而已,第一種共和主義與第二種浪漫主義混合體,而作者是個崇尚浪漫主義民族國家的人.那兩著有何不同呢?其實根源的差別在於對秩序的處理,也就是社會契約論的不同,這兩種主義的差別根源可以從洛克與盧梭看法的不同明顯的看出來.人們透過默認同意的社會契約進入政治社會並按約行事,這過程是屬於一種不需言表的集體行動,民族的定義正能代表集體行動的邏輯,而洛克與盧梭主張的社會契約論中設定的主要參數與變數不同,因而導致了不同的邏輯結果,也就是不同的民族定義,所隱含的就是政治理念的差異,洛克更重視個人權利,盧梭更重視集體意志.

      

       洛克自然狀態是一種自由,平等與獨立的狀態,每個人都擁有與生俱來的,不可剝奪的生命,自由與財產權利,自然法即理性佔據著主導地位,盧梭的自然狀態雖然也是一種自由,平等與獨立的狀態,但盧梭並不認為在自然狀態下的個人天然地具有理性,而是具有其它兩個特徵,其一是意志自由,其二是個人具有自我完善化能力,在盧梭的自然狀態中,"自然的人是懶散的動物,他享受著他自己生存的情感,既關心著自己的保存也對同類創造物的苦難報以同情,他是自由的,可以完善的".因此在洛克的自然狀態中,人的自由與財產,生命是緊密相聯的.而在盧梭看來,人的自由是與個人的自我完善化能力緊密相關的,人的自由不是基於自然的權利,而是自我完善化能力的表現,基於個人意志,基於個人在何等程度上意識到他自己的力量.洛克認為,政府的權力源於人民的委託,僅僅只是一種受委託的權力,立法權雖然是一國之內的最高權力,但是立法權既然只是為了某種目的而行使的一種受委託的權力,當人民發現立法行為與他們的委託相抵觸時,人民仍然享有最高權力來罷免或更換立法機關.盧梭則認為,政府的權力來源於人們的"轉讓",他指出社會契約的那些條款無疑可以全部歸結為"每個結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權利全部都轉讓給整個集體",由於這種轉讓是毫無保留的,對於所有人來說就是同等的,委託關係中僅僅是權力的使用權轉移,所有權並沒有轉移,權力的行使要受到委託者的嚴格限制,而轉讓關係中,權力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它的行使將不再受到轉讓者的限制.

  ,  從上能看出洛克認為,生命,自由與財產權等非但是不能讓渡,也是人們訂立契約結合成政治社會的主要其目的.就自由而言,不受任意權力約束的自由,對於一個人的自我保障是必要的,以致不能喪失它,除非連自衛手段和生命都一起喪失.然而,在盧梭的社會契約裡,每個人都是把自己全部地奉獻出來,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洛克和盧梭所主張的政府的許可權也就大不相同,洛克以立法權作為一個國家中的最高權力,它受制於保護人們的生命,自由與財產,就治理方式而言,無論國家採取什麼形式,統治者應該以正式公布的和被接受的法律,而不是以臨時的命令和未定的決議來進行統治.因為法律的目的是保護和擴大自由.在盧梭看來政府就是在臣民與主權者之間所建立的一個中間體,以便兩者得以互相適合,它負責執行法律並維持社會的以及政治的自由,政府只不過是主權者的執行人,而主權權力卻是完全絕對神聖不可侵犯的,儘管盧梭聲稱主權權力不會超出,也不可能超出公共約定的界限,主權者的意志只可能是法律,但由於在盧梭的社會契約里,訂約人是將其自身的權利全部地毫無保留地轉讓給了主權者,這樣主權者的權力就是無限的,受法律約束實際上是受主權者自身意志的約束,這就無異於不受約束.所以洛克被視為自由主義之父,即理性主義主張之大家,而盧梭被視為是浪漫主義之父.

        洛克和盧梭的社會契約理論都透過訂立契約組成政治社會,人們根據契約建立政府.但在這些進程中,洛克更強調對個人權利的保護及個人的自由選擇,而盧梭則更重視社會契約所帶來的人類社會作為一個整體所發生的根本性質的轉變,更加重視在這一過程中的集體意志與社會公共利益.因為在洛克看來,政治社會起源於人們的"自願的結合和人們自由地選擇他們的統治者和政府形式的相互協議".訂立契約是自願的,對政府形式及統治者的選擇是自由的.而在盧梭看來,集體意志是維繫契約社會的紐帶,沒有對公共利益的維護,沒有集體意志的運用,契約等於一紙空文,人類社會也難以存續.對公意的強調導致了一個無限權力的主權者,而政府只是主權者的意志的執行者.正是因為洛克與盧梭這種政治理念上的巨大差異,導致了其社會契約理論雖然具有相同的邏輯形式,卻導致了不同的邏輯結果.

       在理性主義者眼中,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目的都只有一個,那就是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正是由於這種個人的自利傾向,使得集體行動在大的集團中成為不可能,因為,集團越大,就越難克服集體行動中的free rider的行為.人人都想享受集體行動的成果,而不願分擔集體行動的成本,除非一個集團中人數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強制或某些特殊手段使個人按照集體的共同利益行事,否則有理性的,尋求自我利益的個人是不可能主動採取行動實現集團利益的.在自然狀態下,維護自身的生存是人性首要的準則,人們訂立契約組成政治社會也是每個個人理性選擇的結果,洛克認為人是生而自由的,也是生而具有理性的,而人的理性告訴我們,雖然自然狀態是一種完備無缺的自由狀態,一種平等的狀態,但自然狀態還是存在著種種不便,缺少一種確定的規定了的眾所周知的法律,為共同的同意接受和承認為是非的標準和裁判他們之間一切糾紛的共同尺度,缺少一個有權依照既定的法律來裁判一切爭執的知名的和公正的裁判者,缺少權力來支持正確的判決,使它得到應有的執行,因此仍有可能進入戰爭狀態,正是為了彌補這些缺陷,避免進入戰爭狀態,人們必須進行理性地選擇,相互訂立契約以進入政治社會,而且正是因為人是理性的,任何人都不會加入一個將自身置於專制統治下的政治社會.盧梭則認為人的最原始的感情就是對自己生存的感情,最原始的關懷就是對自我保存的關懷,人性的首要法則,是要維護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關懷,是對於其自身所應有的關懷,一個人一旦達到有理智的年齡,可以自行判斷維護自己生存的適當方法時,他就從這時候起成為自己的主人,當自然狀態中不利於人類生存,且阻力上已超過了每個個人在那種狀態中能運用的力量,如果人類不改變它現有的生存方式,就會被消滅,因此,人們透過社會契約結成政治社會成為個人以及整個人類的首要選擇.

     我們能從不同的社會契約論的看法中推論出這兩種不同狀態對於劉仲敬民族主義觀點的對應物,在理性主義下,由於歸於個人權利,一旦招受不平時,便選擇訴諸個體,權利,與集體意識產生對抗,或訴諸分裂分離,這是理性主義,世界主義隱藏著不穩定的根源,也是多元民族國家底層的不穩定因素,而那種浪漫主義出發的自然狀態,先別說個體對於自我情感的保障,強調維護自身的生存的那種改變力量時,甚至可以主張犧牲個體財產權是基於全體的財產權利益的說法,就是一種較易與民族主義結合的產物,一種強調集體意識更勝於個體的主張,因此只要民族發明的夠接近真相與事實,浪漫主義形成這樣的社會契約論下形成的政府是較能與之相合,而不會太容易陷入混亂,所以小型民族主義與浪漫主義,先驗主義是相合的,反之,理性主義的個體權利易與集體意識經常的扞格,是不利用本書所宣稱的那種民族主義國家,更別說泛民族主義,與大民族主義中所隱藏的多元民族先天不利於平等的狀態,容易陷入某特定民族擁有超過其他民族的權利與權力,這樣就容易埋下分裂不穩定的病灶,因此對作者而言,理性主義所建立的民族國家,或是泛民族主義,大民族主義等國家,先天上與"民主"這件事是不相容的,天性上容易走向專制獨裁.

      雖然說因為主張泛民族分離主義,讓本書在書寫的文字語調性上一再的揶揄泛中華民族,大中華主義,而被對岸封殺,也可能因此受支持台獨,港獨的人所歡迎,但實際上,作者可能主張的分離主要更厲害多了,港獨台獨不算甚麼,在作者的觀點下,只要民族發明的不夠接近真相,那麼南丫島國,澎湖國,蘭嶼國,綠島國,花蓮國都是應該會出現的.所以千萬不要因此被迷惑.而我個人雖然以社會契約論幫它補綴,但我自身卻不太同意作者的看法與推論,只是一個很簡單的疑問,這麼不斷的發明下,分離下去,它的意義何在?因為這樣會更單純,為了單純而單純,或純粹而純粹,這樣的分列是要不斷地見到衝突,流血,人民犧牲,但對於生活會更好的促進嗎?巴爾幹國家似乎沒有一個是所謂的好的吧?更重要的是,理性主義的範疇並不僅僅是作者認為推定的那樣,其實有點在自我限制的範疇中做這些推論,初看覺得新奇有趣,但深思後,覺得還在留在出版層面即可,"民族發明學"對於人世不見得是好事,可能還會讓許多人陷入更糟的境界也未可知.以上.


2022年9月5日 星期一

40%的工作沒意義,為什麼還搶著做?論狗屁工作的出現與勞動價值的再思

 

40%的工作沒意義,為什麼還搶著做?論狗屁工作的出現與勞動價值的再思(BULLSHIT JOBS,David Graeber)

     這是一本有趣的書.竟然宣稱有40%的工作都是"狗屁工作",對於人類的發展無意義,無幫助,而那些從事有助於社會發展工作的人卻得不到相應的收入,這種現象他認為必須改革.書有趣有二,皆從文本而來,一是書寫的正面,即找出哪些工作是狗屎,它無意義在何處.另一面則是透過反面找出趣味,就是質疑作者書寫的想法與探索層面的問題,而我著重在後者.

     我在看這書時,家裡的老人突然喊我幫他弄無線音箱,不明原因沒聲音.老人家晨間會到附近的學校做保健操,這保健操就像以前在學校集體跳操會有人喊口令,為了方便,將整段口令錄下來,只要放錄音跟著做即可.從早期的錄音機錄音帶時代,一路做下來,到今天連當初做操的團隊都解散了,還是堅持下去,但是隨著錄音機的沒落,錄音帶面臨淘汰,經過幾次捲帶卡帶毀損的經歷後,我們好不容易說服老人用手機加上藍芽音箱的方式來播放.即使我們將藍芽連線設定好了,但偶爾還是因為某些原因,比如不經意觸摸,或是現場有其他藍芽裝置的突入,而造成原本每日開機即自動完成連線的功能被打亂.智慧型手機的操作對老人來說簡直繁複到像天書,放不出聲音時,他根本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更別要說要搞懂甚麼藍芽,WIFI,LTE連線的不同,只能教一次忘一次,但我不會覺得這樣重複教學沒效率沒意義.因為,我知道不是所有人能在每個時間都能學會看似大多數人會的事,有些人就是學不會.

    我要說的好簡單,意義這個東西就是依個人需要來定義,個人憑甚麼來定義集體認知的意義,一個人憑甚麼定義哪些工作是狗屎?更別提用這個意義論斷其他個人存在的意義與價值,當然作者也知道我們會如此質疑,所以本書的前言便提前破梗,承認他定義方式此舉的可疑性.但他很聰明宣稱此意義的定義為是來自於他曾經接觸的受訪大眾,朋友而得出的結論,有了某些個體的說詞保障,人們或許就難以在此糾結.

    "BULLSHIT JOBS"本來還算單純的書名,不過中文書名非要牽涉到"勞動價值"這個對我來說有點引起警覺的名詞倒是挺好的.職業電競選手算運動員嗎?那職業棋士呢?把運動當工作對人類有意義嗎?那職業德州撲克手呢?管他的,人家又沒妨礙到我,也沒違反法律,我為什麼要去定義在意他的工作有沒有"我的意義"?

     但是作者在意"工作意義"這件事,很多人也在意,且這不是單一現象.我們從閱讀中發現這樣的現象,某些人看見社會中某些人用勞力辛勤工作,領了低薪,就說這是"血汗"工作,壓榨人,應該必須檢討.反果來,本書作者看到許多人工作清閒卻還可以領教高的薪資收入,或是工作內容沒有他宣稱的"對人類社會意義","存在的必要性",便說這叫"狗屁工作".對這兩種人來說,只要世間的現象不如他的定義,世界"其他人的意義"就變得沒有意義!

     以上的這兩種人可不是隨便任何一類人,他們便是我們經常看見的主張信仰基進主義,馬克思主義,前進主義,甚至是無政府主義..blabla...等一堆的左派的社會學者,或媒體人,出版人,文化人.但我並不是在批評這些人與他們主張的這些議題,而是要釐清本書的思維的根本源頭,其實根本不單是"狗屎工作"這麼簡單的一個現象.作者這種工作價值,意義的思維的根源其實是來自於對"資本主義"的反對,對市場經濟的反感,對於個人主義的痛恨.也就是"狗屎工作"的討論其實就是對於資本主義的反對所形成了一種新的命題面向,曾表面上看有新話題性,很新鮮,但實際上仍不脫那些過去的反資本主義社會學者的主張範疇與論調,比如過去我們讀過的著重在資本社會消費現象的Zygmunt Bauman,著重於資本主義市場與文化間現象討論的Pierre Bourdieu,他們所談的都是基於資本主義社會發展下的各類異化現象,這一本"BULLSHIT JOBS"其實也是一樣,只不過作者Graeber換了一個標的對象,從討論工作與勞動這個角度切入談資本主義所產生的產業與工作異化社會現象,所以他有這些觀察與說法並不意外,這是基於個人的信仰與研究,觀察發想,雖然涉及到意識形態,但個人以為還好,不算太偏頗,但也沒有全然是事實的可能,畢竟我雖然主張自由主義看重資本主義的重要性,卻也不認為它是完美的,有問題值得探索並無不可,但中文的"勞動價值"說法就令我覺得有點恐怖了,直覺上聯想到馬克思,以至於我才會產生反面聯想的趣味.

     "狗屎工作"的定義在本書的角色絕對攸關,Graeber稱他是以接觸,受訪的朋友們自身對"工作型態"於人生的虛無性,對世界發展的無謂性,於工作流程無意義性等感受來定義,表面上是由工作者自身定義,但說穿了,其實就是"自由心證",單憑個體的感覺.但我自己閱讀本書文本卻歸納出此書所稱"狗屎工作"的共同特性,我以為作者宣稱的"對社會無創造,對世界無貢獻,對個人無意義"的工作只是一種託辭,這裡的"狗屎工作"主要指的是兩種,一種是作者認為對於創新世界進步無幫助卻能領高薪的工作,比如金融業裡的各類顧問,業務,高階的稽核監督,另一種是雖然不領高薪卻是於銜接人類合作,企業發展與生產流程上無必要意義的虛無性連接型工作,比如助理,各類提供單純質化服務的個人工作皆是.而我們們可以從他以為的有意義的工作,如護士,農夫,製造業裏的工人等三種結合推論.只是要他認為符合一個他理想中社會經濟型態下會有的工作項目就是有意義的好工作,只要是他理想經濟社會中不該出現的生活型態衍生出的工作,就是"狗屎工作",特別是當這個"狗屎工作"的收入又遠遠超過他認為有意的工作時,他便宣稱這是不對的現象,這是該取締的工作型態.

     而他喜歡哪種型態的經濟社會,不知道,只知道是一種以集體目標為導向的經濟社會,但我們卻能明顯知道起碼不是資本主義經濟的社會,從他對於凱因斯預言工作時數將減少的現象,卻因為出現了現代大幅性娛樂性需要的經濟社會,而改變縮時工作的夢想,便看得出他對這種由娛樂性生活所興起新型態的生活樣貌,與新型態工作類別產生的不滿,與拒絕,他只是沒有明顯的連結到Bourdieu,Bauman等人所做的資本主義社會異化樣貌做討論,所以一般讀者便不可能以此為破口切入.但有一點卻是真實的,作者對他認為沒有意義的"狗屎工作"真正的不滿是,它們沒有人生意義無助於世界卻能領高薪,反之,她認為有意義的工作,卻只能領低薪,這種差距讓他不滿,同時,他對於那些在工作流程中從事無所謂,無意義工作者經常的在拉長的工時中偷懶,進行無效率動作,或是根本在上網遊玩感到不滿,忒別是當相比於他認為從事有意義工作且工時高的又領低薪的人來說,這兩票"狗屎工作"者簡直是在剝削他欣賞那些工作者的勞動剩餘價值.

     社群軟體也好,線上遊戲也罷,甚至未來原宇宙,這些新型態的生活所帶起來的新產業,新的工作類型,正是作者不能接受的,因為那些全是虛無的,對於人世沒有意義,是由資本主義主導發展下世界由全球化更進一步的到全球網路化的更異化的現象.他以為世界正是因為去做這些這些沒有意義的事情,追求過多虛無,才讓人不能脫離高工時的魔咒,同時依舊陷入低薪.而世界向這方面發展,他認為這是資本家與政客兩大權力者的共同陰謀所造成.因為政治人物擔心,人們一旦不工作,或是低工時就能滿足生活所需,就會有餘暇與心力去思索某些問題,而這些問題會對當權政客產生麻煩,所以為了去除促成這些多餘思維的機會,一定要讓大多數的人民忙到無法思考,這樣也就沒時間找麻煩,甚至推翻他的統治.而資本家之所以願意配合,是因為為如此方能將大部分的生產者剩餘囊括在自己手裡,何樂而不為?因此,世界朝向這種資本主義娛樂化,虛無化的發展是一種有計畫的陰謀.

     如果將以上反面的說法回復為正面,就是Graeber認為現代"狗屁工作"的急遽增加已經完全的走路歧途,凱因斯在上世紀的預言,21世紀社會的高水準機器自動化可以取代大部分毫無價值的工作,人們一周只需要工作15個小時,但當前現實卻非如此,展現的不是自動化實現的優越性帶來工時減少,反而人們隱藏對於自動化的恐懼,且陷入這類"狗屁工作"的泥淖, Graeber認為這種工作雖是一種有償就業,但卻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不必要的,甚至有害的工作,連員工自己都不能為其工作的存在而感驕傲,只是基於就業的前提,不得不假裝熱愛工作,一旦這些工作突然從地球上消失,不但不會對世界有太影響,社會反而運轉的更好.他將狗屁工作歸納為五類:1. 幫閒: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了讓上級覺得自己很重要,如接待員,行政助理,園丁,門衛. 2. 打手:他們是雇主積極的打手,鞏固權貴利益的附庸,例如公司律師,推銷員,公關.3. 補漏人:處理本來可以完全避免的問題,比如工作程序問題修補人.4. 打勾人:專門寫書面文件,做些放空砲的報告,如績效分析師,內部宣傳員. 5. 任務大師:不必要的上級,他們管理那些不需要管理就能運作的人,沒事也要給人找點事做的人,例如中層管理人員.

     作者認為以上這些類型的工作大幅增加,但傳統的農業,製造業和礦業的職位需求人數卻大幅下降,正是關鍵,在座者的觀念裡現代經濟中出現的大量的工作,如金融,法律,諮詢,人力資源和公共關係多數都屬於多餘的"狗屁工作",這些工作需要的增長不是出於經濟需要,而是為了滿足"管理封建主義"(Managerial feudalism)現代雇主類似於古代的莊園主需要安排很多的類奴隸的下屬提他們殷勤服務,以顯示自己身份的重要,保持社會競爭地位和權力,因此,在作者看來,現代的薪酬關係只不過是封建社會主人與僕關係的翻版而已.Graeber其實是從人類學的角度分析現代工作制的來源,現代工作制與奴隸制的本質是相通的,受雇者的時間不屬於自己,而屬於僱傭他的人.

      前面提到Graeber認為現代創造出大量的的狗屁工作是出於政治目的,對於統治階級來說,擁有閒暇的人是可怕的,人一旦閒下來,就會思考人存在的意義,這讓統治階級更加恐懼,不如讓這些人忙於工作,沒有那麼多時間反抗.但其實我以為Graeber真是想代入關心的問題其實是收入不對稱的問題, Graeber在本書中最重要的潛台詞就是,他認為那些不適作狗屁工作的傳統工作者對社會做出了較大的貢獻,但收入卻遠遠比不上從事"狗屁工作"的人,比如護士.清潔工,幼教老師,社工等從事"關懷工作"的人,他認為這些人非常辛勤貢獻大,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其實當讀到作者將道德元素納入工作型態的評價中時,自然會讓我開始警醒,果然不論如何包裝,那種賦予某種事物,工作擁有良善道德輸出的就必須與收入相對稱,反之則不該,於是在作者筆下萬惡的金融業成了不該領高薪的,用有高收入的人,而他認為的那些對社會有注意貢獻的人則應該要讓他們基於"這種貢獻"領取合理的收入.但這種道德正義,社會貢獻與收入的關係究竟有甚麼科學與經濟關係合理性則不是作者關心的,因為他早已說明前面的那批"狗屁工作"虛妄,無意義,無用於世界,最好能被取締,但偏偏這個世界現下的發展又不可能,於是他提出要施行無條件的最低基本收入制度,在他想法裡人們一旦有了能維繫最低生活水準的收入,可能就會減少去從事那些"狗屁工作"的可能,從而把寶貴的時間去做更有意義的工作,這裡的"工作",可能是前述那些有意義的有償工作,也可能是無償的休閒,興趣.但真的有這麼簡單便能轉換嗎?我個人其實是質疑的.

       對我而言,此書的核心論述推導與過往共產國家曾經發生的階級鬥爭的手段類似,它宣稱一個較高的道德標準能夠區隔從事何種工作的人對世界是有用的,而不在這個標準裡的工作者,是無意義,無貢獻於人類的.而就這麼恰好,他以為有益於人類社會發展那類的工作收入目前卻是較低的,而他不以為然的"狗屎工作"卻剛好普遍領著高薪.然後他宣稱這是一種勞動價值與報酬的不匹配,不過就是一種"各盡其能,各取所需"偷渡到"各盡其能,按需分配"的轉換,而這個"需"如何定義,便任由作者自行尋找與解釋.這便是全書的核心.若要用不那麼陰謀論的觀點,就是作者不滿意於非金融業,或某些傳統產業工作者的低薪狀態或大量失業的狀態,而他想藉由提出最低收入法來彌補而已,其實全書唯一的重心只在於此而已.至於"狗屁工作"云云,不過是作者創造"需"的定義被排除在外的部分..

       所以本書唯一要知道就是"最低收入法"的推動而已,其他都是作者自身價值觀點的論述,用最簡單的直覺去想,憑甚麼作者有資格與能力來替全世界的人分辨甚麼工作有意義,甚麼工作沒意義,他誰呀,神嗎?!而且如果他是神,對於現代生活的娛樂性全面介入主導並改變了從生活到產業型態,工作型態的現象只能感慨,憤怒,批評,卻無法改變,這又算甚麼呢!顯然他所謂的意義根本與現世的發展是相反的方向,他只能繼續看著直播裡一口氣吃30個披薩或喝1斤白酒的酒囊飯袋賺取他認為沒有意義工作的收入超過那些原先從事有意義工作但失業領取基本收入的人.因為人們真的想的不是基本收入,而是比高還要更高的收入,不論從事甚麼工作,有沒有所謂的意義,基本不便的就是資本主義下產生的異化已經完全的入侵改變了大多數人的物質需求心理.這也是Bourdieu,Bauman等人較為高明的地方,它們知道這種異化現象在一個個體中是多與少的差別,而不是有跟沒有的差別,所以他們便不會以類階級切割的方式去談問題,要解決的現象,不是某個人,若是從後者思維,難免最終就是對立,暴力與革命了.以上.




2022年9月3日 星期六

行為失控:為什麼人們會忍不住做壞事?法律管不住的人性密碼

 

行為失控:為什麼人們會忍不住做壞事?法律管不住的人性密碼(The Behavioral Code: The Hidden Ways the Law Makes Us Better . . . or Worse, Benjamin van Rooij & Adam Fine)

     "每一種不是出於絕對必需的懲罰,都是暴虐".以上是摘自1764年貝卡里亞(Cesare Beccriia)寫作的"論法罪與刑罰",其實我並不知道這位先生是誰,可是當"行為失控"裡描寫了貝卡里亞"他相信犯罪刑司法遭到菁英分子控制,並且不公平的偏向他們.他主張這個體系應該改為客觀且平均的對待所有人,他攻擊常見的酷刑,要求廢除死刑.他主張溫和又人道的懲罰,而非殘暴的刑罰.".以此作為全書論點開端,讀者應該能此句推導出後續可能的論述方向,並猜測這應該是本對嚴刑峻法有異見的書籍,必言懲罰無助於嚇阻犯罪blabla...隨後便自行腦補,可能已經在心中開展了對本書的反對,然後闔上書本,畢竟這種論述底蘊與身受"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傳統"亂世用重典"思維相對衝突,看到廢死又見嚴刑的嚇阻無效的觀點必然讓許多人搖頭,但因為如此思考,本書的重心是放在除了懲罰外,是不是還能做甚麼其他事情來能達成嚇阻犯罪的目標.

      因此唯懲罰論者可以放下本書,雖然作者提出了所謂的"科學"證據,來說明嚴厲的懲罰對產生一般嚇阻與特定嚇阻根本沒有太大的效力,但我相信那些證據還不足以說服為懲罰論者.而作者延續了貝卡利亞的觀念去思考,認為既然原來懲罰的目的是為了改變人們的行為,以防犯罪,那麼有沒有其他非懲罰性的手段能改變"人的行為"以達到嚇阻可能發生的潛在犯罪,即一般嚇阻,與出獄者再犯,即特定嚇阻的效果,依作者們的觀點,改變人的行為才能改變人們想犯罪的心理動機與企圖,甚至是犯罪機會,如此方可能改變嚇阻犯罪的發生,因此與懲罰能藉由"創造恐懼"來改變人的行為一樣,創造守法"誘因",法律與"道德觀"密切融合,公平執法改進程序正義讓人們願意"相信法律",與良好的"社會規範"相應和並行,廣泛的傳播與教授"法律知識",即懲罰,誘因,道德,社會規範,個人責任感,法律知識是能夠達創造有效嚇阻的6個行為密碼,藉由這6個行為密碼與法律的結合,以科學設計的方式發展成為能溶入在社會實體政策上施行,必可能超越懲罰的效用,以達到更高的嚇阻犯罪功能,同時又合乎自由,與民主的環境需要.也就是透過科學思維將行為科學融入法律執行的思考上,這就是"行為法理學",其實也是本書講述真正的目標.

      行為法理學的出現大概是這樣的思考的,傳統上法律將懲罰作為處理有害行為的一種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然而,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監禁或罰款的威脅可以減少不當行為,甚至於大多數人其實是不了解法律的,因此在決定是否遵守法律時從未權衡法律的動機.法律也沒有考慮影響人們如何解釋和遵守法律的社會和道德因素,比如社會規範的影響:當人們看到別人做什麼或認為別人認為他們應該做什麼可以塑造我們認為法律所說的內容,就能在潛移默化中改善了個體的行為合法性,研究表明,人們有可能遵守他們認為合法的規則,而以程序公正和公平的方式製定和執行的規則可以提高合規性.傳統上,法律側重於不法行為的動機方面,但對法律的行為反應是高度情境化的,特別是誘發犯罪的因素與環境方面的研究上表明犯罪機會是犯罪行為的主要驅動力,與此相關的是,當人們的需求得到滿足時,當他們有足夠的工資或足夠的教育時,他們更有可能會遵守法律,不會選擇去偷盜或搶劫,但這些重要的實證見解目前尚未成為法律領域的主流思想,"行為法理學"就是來糾正關於法律對人類行為影響的假設,但僅僅提供經驗證據是不夠的,最好能提出行為與結果間的關係的科學方法來做為證據,並藉此因果找出在政策或社會層面施行改良的方式.大多數人在做決定時並沒有考慮到法律的細節,不了解刑法,基本權利,民法,或相關於他們職業的法律,因此,"行為法理學"需要對人們如何與法律互動採取不那麼以法律為中心,但更實際解決問題的觀點.過去大多數法律研究和教育層面都集中在規範性問題上,就法律是什麼和應該是什麼展開爭論,忽略了有效性這一關鍵問題.要了解法律如何轉化為正義感,必須了解法律規則如何構建塑造行為的動機和情境,但不幸的是,在有關立法的政治辯論,法庭糾紛或法學院討論中,此類經驗性問題通常只存在於外圍,如果進行討論,它們並沒有得到應有的方法和理論關注,往往隱藏報復主義的道德觀點壓制了所有的聲音與主張,而行為法理學的目標就是想超越對法律的規範觀點的唯一性,將包含有關法律因果關係的經驗問題也納入其中.就"行為法理學"而言,要讓法律發揮作用,不能簡單的只在有害行為發生後對它作出反應.還必須事先減少和防止它.法律必須超越對如何應對單一案件的理解,轉向調查法律對未來大量案件的影響.而要防止傷害,這需要對人類行為科學的理解並將其整合到制定立法的過程中.

       至於該如何將"行為法理學"給實際化而非只是空談論述,本書提出了六個步驟了進行分析:

    1. 不當行為間有甚麼差別:在進行原因分析之前,必須知道面對的是甚麼?是個人行為,還是處理社群,組織與更廣泛的社會行為.

    2. 這種行為如何運作:要打造有效方法來防止不當行為,重要的是要先檢視環境,然後才是動機,迫使人們思考罪犯是如何而非為何去做這件事,藉以找出那些惡行如何運作,我們或許就能透過消除這個過程的某個元素,讓行為變得困難,或不能執行 .

    3.人們需要甚麼來抑制行為:這是機會方法的反面,檢視犯罪者是否知道規則,如不知道,該查明不知道的雲因是因為規則太多,太專業,還是宣傳不足,接下來去檢視是否有個人與組織是否有足夠的教育與技能去遵守規定,透過改善個人條件與環境,來抑制不當行為.

    4.人們認為規則,它的制定者,與執行者是合法的嗎:人們若認為系統不公平,存在偏見,或不公正的,就不會有太多遵守法律的義務與責任感,因此需要檢視制定法律,實施法律與執行法律的方式.

    5.道德與社會規範扮演什麼角色:我們必須知道不當行為在現有的道德與社會規範中,究竟深植到甚麼程度,假如不當行為大部分源於普遍的道德與社會規範,就要避免在介入時,不經意地把注意力放在它身上,反之,則可以透過道德與社會規範改善不當行為.

    6.如何把誘因與外在動機因素考慮進去:檢視法律的誘因如何在實踐中出現,破壞人們不當行為的內在動機,透過獎勵等誘因扮演正向角色發揮驅逐排擠內在動機的功能.

      其實根據作者的敘述,它是將"行為法理學"的角色看成類同於醫學研究對於治療人體患病的功能,既然醫學能發展到對抗未知的新冠病毒或逐漸的將各類癌症控制,那麼將不當行為視為是一種"病"或"病毒"或"癌",而"行為法理學"就是法律領域裡的病學或病毒學研究,就是"法"的醫學,如果能將不當行為產生的病因病灶理解清楚,就有機會做更高成功率的割除癌細胞手術,或完全清除不知名病毒,讓身體恢復,即它的目標是革除不當行為的發生,從源頭嚇阻犯罪,而這與懲罰觀點的恐懼式嚇阻在某些層面上,比如嚇阻上是有重疊的,但因為手法相對於那些受害者與道德懲罰主義觀點者以事後藏有報復主義的觀點確有衝突,且多少被人視為"天真了",加上實際上它的嚇阻能力與單純的懲罰有效性在比較上也尚出現甚麼科學證明,儘管作者在"懲罰","誘因","道德","社會規範","個人責任感","法律知識"這六項行為密碼中都又各自數據的論述,但其實都尚不足以說明甚麼,因此恐怕在一個"用重典"思維下的社會必然是根本不可能被列為是重點的,頂多是將它是做輔助功能吧.

      這本書比想像的稍嫌枯燥,而我也沒有把重心放在6項行為密碼的個案理解或細節上,因為它一開始就走了一條不同的路,甚至我認為作者們還故意的寫的客氣了,畢竟他們的目標應該是傳播觀念,而不是與不同價值的他人爭論或吵架,所以選擇避免與當下的道德與社會規範主流碰撞,是聰明且符合他"行為法理學'分析的做法.以上.


富士坑:美國製造的真實故事

  富士坑:美國製造的真實故事(Foxconned: Imaginary Jobs, Bulldozed Homes, and the Sacking of Local Government,Lawrence Tabak)                "富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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